儿媳劝不住,婆婆硬是推走未锁电动车 俺这是“捡”,不违法
本报记者 李胜男通讯员 赵彤
“我自己也丢过车子,这辆电动车没锁我才推走的,这也犯法?”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民警找寻多日的违法嫌疑人赵某,见人忘锁车,竟将车骑走占为己有。5月4日,任城区公安分局红星西路派出所民警在赵某家中将其抓获。
4月26日下午4时20分,家住市区的张女士骑着电动车到环城西路某超市购物。5时左右,张女士买完东西发现车钥匙竟不在口袋里,立马意识到自己忘了拔车钥匙。张女士赶紧去停放处找寻电动车,发现电动车已没了踪影。
接到报警后,任城区公安分局红星西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在当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张女士刚离开不到十分钟,一名50多岁戴白色草帽的女子来到停车区,另一名年轻女子抱着孩子紧随其后。因为他们的电动车放在了张女士的车旁,靠得太近不好推,于是这名年长的女子便试图搬动张女士的车。然而她在搬动车子时发现,这辆电动车上还插着钥匙,于是就动了将电动车偷走的心思。年轻女子虽在一旁劝阻,但并未奏效,年长女子骑上车便离开了,年轻女子随后带着孩子也骑车离开。
“因为监控比较清晰,违法行为人的特征也很明显,我们马上对其展开了视频侦查。”民警告诉记者,在侦查中他们发现,视频中的两名女子是婆媳关系,违法行为人赵某是年轻女子的婆婆,居住在洸河路西某社区中,每日会按时接送孙子上下学。在掌握了赵某的出行规律后,民警决定对其进行抓捕。5月4日,民警赶赴其家中将赵某抓获,直到被抓,赵某都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将车还给张女士就可以了,却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赵某被任城区警方行政拘留12日。5月8日,张女士在红星西路派出所将自己丢失的车辆领回,并对民警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
电动车应尽量停放在自己或者路人、商家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以及有监控覆盖的区域内。停放车辆时,务必停车落锁,哪怕只是暂时离开,也要做好防盗措施,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选用质量有保证的锁具,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车子上安装高科技防盗装置并与手机绑定,随时了解自己车子的停放地点和行驶轨迹。如果车辆被盗,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民警调查,争取早日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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