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推广使用标准合同 购车不再担心霸王条款
昨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汽车买卖合同》和《二手车买卖合同》标准示范文本。
两个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从着力维护汽车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秩序的角度,明确了汽车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比如,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负责,免费维修,若消费者自行选择维修站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三包”权利。
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当前正在使用的汽车行业交易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汽车经销(服务)商、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销户)使用的非标准示范文本进行检查与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一律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高晓彬
新闻推荐
范正红胡德奎老伯的又一册书法集即将付梓了,在此由衷地祝福!也祝愿他的书艺不断取得丰硕的成果!这册书法是他老耄耋之年的一部力作!其中所收录的作品量不可谓不大,从质而论皆堪称精心之作;这本身即是一...
济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宁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