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环境优化+科技支撑 济宁市节能产业发展迎来新机遇
本报记者 宋娜
近日,《济宁市“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的相关解读已在本报刊发,济宁市从居民、企业、政府等多个维度对节能行动作出了全面规划。其中,还涉及节能服务产业倍增行动、节能科技支撑行动以及节能重点工程推动行动等,这些行动又将为济宁市节能产业带来哪些新机遇,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发展环境优化,节能服务产业迎来“红利期”
一直以来,节能服务业作为为用能单位节能提供咨询、诊断、设计、改造、托管等服务的产业,是节能的重要支撑。为此,此次《计划》将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并提出节能服务产业倍增行动。
“此次《计划》出台,将全面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业内人士说,一方面,《计划》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政策和措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另一方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
此外,强化节能服务产业管理,减少节能服务交易成本。《计划》还明确了,建立健全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依法查处服务机构、用能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行为,并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以及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营造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注册登记管理服务平台,鼓励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节能服务合同在平台登记注册。
产学研结合,健全技术体系支撑产业发展
“科学技术是节能提高能效的重要支撑,也是节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市节能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计划对节能技术研发以及技术服务做出了全面规划,为节能技术进步提供了强有力制度支撑。
记者了解到,在节能技术研发方面,《计划》提出,加快节能领域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节能领域研发基地和平台。并在市科技计划(专项)中,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同时,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推进校(研)企联合,共同研究解决节能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节能关键技术和装备。
在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方面,济宁市鼓励发展节能技术服务机构,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特别是各级节能中心为企业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并提出,建立行业性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为节能技术推广提供服务,便于用能单位选用适用的技术装备。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技术单位建立节能技术装备的展示、展览、交易平台,建设一批节能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和教育示范基地,综合采取采用“互联网+展览展示”等模式,提升节能技术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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