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四个精准发力”助贫困人口脱贫
本报兖州讯(通讯员董锐)日前,兖州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不断使实劲,整合部门职能,实施“四个精准发力”,促进贫困人口有效脱贫。
在转移就业上精准发力。开展以“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为主题的“春风行动2018”专项活动。组织专场招聘会4场,286家企业参加了针对贫困人口就业招聘会,收集和发布就业岗位有8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3300人次。专场招聘会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接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免费就业服务10000余人次,辖区内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1350余人。
在技能培训上精准发力。聚焦贫困人口技能现状,围绕电器维修、家具安装、水电工等增收效益明显的行业,对全区贫困人口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1月份,济宁创业大学兖州分校、济宁创业大学安泰分院联合济宁广播电视大学兖州学院开展了“就业创业培训进校园”。由济宁市定点培训机构兖州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对山东太阳纸业新招员工700人的造纸工岗位培训进行中。开设就业创业扶持服务窗口,专门为有就业创业意愿贫困人口提供政策咨询、培训登记、资料发放等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
在医保兜底上精准发力。目前,兖州区有805名医保扶贫对象在系统里进行了标识,在定点医院住院时,按照医保***政策进行“一站式”联网结算。降低了慢性病起付标准,提高了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医保扶贫对象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0元降为2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即甲类病种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乙类病种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扶贫对象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300元、500元;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10%,即由原来的80%、70%、55%分别提高到90%、80%、65%。大病保险取消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在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
在培育项目上精准发力。加大贫困村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惠及大众,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地开花。为358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07.4万元,为2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2万。制定了《就业政策汇编》《再就业指导》《兖州区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办理流程指南》等一系列业务用书,将相关业务的定义、办理过程、办理需用材料、办理具体科室等以标准化形式进行规范,明确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具体职能、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使群众少跑腿、多办事。截至目前,办理新增用工登记1560人,发放就业创业登记证12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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