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劳动人事仲裁派出庭 敲响第一锤

济宁日报 2018-03-10 11:31 大字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刘传金)“现在开庭”!3月6日上午,随着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首席仲裁员姜广勤一声庄严宣布,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新区派出庭在济宁高新区首次开庭,敲响了高新区派出庭审理案件的第一锤。

日前,济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出庭在高新区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次成立仲裁派出庭。派出庭位于济宁高新区海川路8号产学研基地D3楼,设有接访室、仲裁庭、调解室、仲裁员办公室等场所,具备了基本办案条件。设立仲裁派出庭,是济宁市人社部门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促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保障新旧动能转换,落实“便民、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派出庭将坚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统一受理、统一管理的原则,处理高新区疑难、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派出庭将采取上门服务、就近庭审的方式,与高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实现调、裁无缝对接,优势互补,联合发力,有效提高维权服务效能,让企业和劳动者就近就地解决劳动争议,节约维权时间、交通费用等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效、快捷法律服务的迫切需要。

姜广勤告诉笔者,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争议案件量逐渐增多,特别是高新区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占了市直半数以上。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从法定程序上就要求当事人至少要往返仲裁部门3次;加之实体化仲裁院只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置,高新区没有仲裁院,又距离市仲裁院较远,使得企业和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提高、维权周期延长,常常导致劳资双方矛盾更加尖锐。为了解决高新区企业劳动者维权难的实际问题,市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新区人事局积极筹备,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组建了高新区派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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