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宣传日将设现场投诉台 对消费者举报的重点违法案件,现场查处

齐鲁晚报 2018-03-08 16:00 大字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上展示的假冒伪劣商品(资料图)。本报济宁3月6日讯(记者李锡巍见习记者唐首政通讯员魏涛)6日上午,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举行2018年3·15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对今年“3·15”期间主题宣传活动及消费维权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倡导品质消费理念,完善品质消费标准和制度保障,更好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并于3月15日上午,在运河城广场开展大规模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届时,将组织市直和任城区直20余家职能部门参加宣传活动,以及7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现场展示活动。

期间,将设立投诉咨询台、打击传销宣传台、老年维权咨询台等21个,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咨询的同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解答消费者的疑惑,并调集执法车辆6台,对消费者举报的重点违法案件进行现场查处,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及时曝光。

此外,还将通过加强12315与市政府12345平台的对接,拓宽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去年以来,济宁市工商系统探索推行了“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制度,建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站”,受理消费者投诉2736件,解决率99.7%以上。此外,联合11家市直部门建立了网络市场联席会议制度,全年检查网站1.33万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9件,维护了网络市场秩序。对16家企业行政约谈6次,对9家公用企业的格式合同审查发现的139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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