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人福音传来济宁市免费为贫困残疾人 进行假肢适配

济宁晚报 2018-03-01 10:45 大字

本报记者 苏茜茜

日前,济宁市印发《“首善阳光助行”贫困肢体残疾人基本型假肢适配救助实施方案》。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被市委、市政府纳入2018年度为民办好十件实事项目,贫困肢体残疾人基本型假肢适配是残疾人康复救助的重要内容。济宁市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基本型假肢适配救助项目,能极大减轻贫困肢体残疾人家庭负担,提高学习、劳动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救助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据了解,此次假肢适配救助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济宁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肢体缺失、有适配意愿、适合假肢安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肢体残疾人:2013年以来未得到假肢适配项目救助或已装假肢,但由于年久失修无法继续使用的均可享受救助。

另外,纳入济宁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档立卡、因病(残)致贫的肢体残疾人,有假肢适配需求的中小学生、大学生、市级以上优秀注册运动员,也可享受假肢适配救助。

本人或家属向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

贫困肢体残疾人基本型假肢适配救助,由残疾人本人或其家属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卡或贫困证明、学生证、运动员注册证复印件填写《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安排在受助人所在的村(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将《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上报县级残联(社会发展局)。

县级残联(社会发展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统一上报市残联备案。市残联对假肢适配救助对象在市级残联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服务对象(或监护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审批确定为救助对象。

装配后三个月内对受助者进行随访

实施方案要求,此次贫困肢体残疾人基本型假肢适配救助,中标单位需到县(市、区)集中进行适配评估和取型,假肢制作完成后集中或上门为受助残疾人安装假肢,并按服务合同提供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维修服务等。县级残联(社会发展局)对首次安装下肢假肢的受助对象要组织开展适应性训练。在假肢装配后三个月内对受助残疾人进行随访。县级残联(社会发展局)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对受助对象采用入户、电话等方式进行2-3次随访,随访情况要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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