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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春节 “舌尖”安全护航

济宁日报 2018-02-08 09:44 大字

本报记者梁琨摄影报道

春节渐近,为提高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先后与辖区各街道食药监管理所、街道管理人员联合开展“食安护佳节”集中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让居民吃得放心。

2月2日上午,记者随任城区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来到古槐街道辖区的吉祥农贸市场。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场规模并不大,承担肉类、蔬菜、面食、五谷杂粮等食品原料的销售,是周边居民采购的重要“阵地”,也是此次集中专项整治的第13站。

“香油是什么时间做的?瓶装香油上要根据规定,贴上生产日期。”“室内不允许搁置煤球炉。”“经营应制作专门的台账,将所有商品单据贴在相应位置。不能这样随便存放。”执法人员依次对农贸市场的各家店面进行仔细检查。在一家面食加工店内,执法人员看到操作台直接与墙壁接触,屋内存放淀粉的墙壁有些潮气,不符合加工生产的安全指标,执法人员随即对店主下达整改指令,令其立即整改,并指出如不整改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随后,工作人员又来到一家生肉专卖店,快检人员随机购买样品,与此前采购的蔬菜样品一并带到食品快速检测车内进行快速检测车。经过一系列操作,蔬菜、肉类的检测结果一一呈现。“检测结果显示,样品蔬菜中没有农药残留,肉类不含瘦肉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次集中行动,食品快速检测车都要一同前往,工作人员购买样品后进行现场检测,如果发现被检样品的检测结果有问题,工作人员将样品带到专业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随之产生的报告将具有法律意义,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销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我们以街道为单位,组织稽查、食品检测中心等各部门,大家兵分多路,在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等进行集中检查。”任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张传虎介绍,此次巡回食品卫生安全突击检查工作以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为重点,对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对食品存放,餐饮具消毒和保洁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并认真排查隐患,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对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地方,执法人员要求其严格按照标准改正,并根据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风险隐患整改监督责任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卫生环境。

认真查看罐装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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