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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咱租辆车回家过年 虽然经济实惠,不过也别大意

济宁晚报 2018-02-01 10:45 大字

本报记者 高晓彬

距离狗年春节仅仅剩下两周的时间,年货市场早已升温,租车行业也迎来旺季。近日,记者从市区多家租车公司获悉,在春节长假期间租车出行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的选择,为避免出现春节租不到车的情况,一些市民甚至提前1个月就向租车公司进行了预约。然而,随着汽车租凭业红火,因租车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市消协汇总了一些租车投诉案件,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租车,千万别忘记签订协议。

租车证据要保留,违章记录别忘清

家住任城区的王先生与某租车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车合同,租车费用规定,一天120元(包含租车费、保险费、手续费),并且在合同上写明,如果租车期间出现交通事故,2000元下的赔偿由租车人承担,2000元以上由保险公司买单。

后来,王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花费汽车维修费用820元,租车公司要求租车人支付。但是,保险公司将820元赔付给了租车公司,王先生认为这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在与对方多次交涉未果后,王先生投诉到消协,要求不支付汽车维修费用820元。消协接到投诉后,请王先生提供当初的租车合同,王先生却无法提供,此赔偿条款确实不合理,但由于王先生无法提供相应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无独有偶,家住高新区的赵女士在自家附近的一家公司租得了一辆车,使用完毕后将车归还给租车公司。然而,租车公司在没有任何告知赵女士的情况,单方面扣除了赵女士信用卡里面的1700元,当赵女士打电话去询问,租车公司答复说,由于赵女士在春节回家期间使用车辆时有违章行为,而且后来也没有进行处理,所以公司扣除了赵女士的违约金。实际上,在赵女士归还车辆后,租车公司并没有及时通知她去处理违章,赵女士要求退换1700元。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如有违章行为,租车公司有义务尽快告知消费者去处理,而不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抵扣消费者的金额。经消协调解后,赵女士的投诉得到了圆满解决。

合同条款要看清,遭遇纠纷好维权

据了解,目前,济宁市多家汽车租赁公司在临近春节时生意火爆,甚至有时一车难求。租一辆车开回家也逐渐成为市民春节长途出行的新选择。但是,很多消费者因为车辆质量有问题、租车协议含糊不清、对理赔条款不熟悉等原因,租出了一堆“烦心事”。

对此,市消协王主任提醒消费者在租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一定要选择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租赁公司,切忌选择无照经营的“黑公司”。同时,消费者应看明协议条款后再行签字。其次,消费者在提车时要细心检查车况,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

此外,投保险种齐全的车辆是首选。王主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租赁公司会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购买相应保险产品。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但个别租赁公司为增加利润,并未购买相应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却让消费者埋单。发生纠纷应及时维权。消费者应保存好汽车租赁公司开具的一些收费单据和合同副本,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进行维权。

85后最爱租车回家

新闻1+1

根据汽车租赁行业发布的《2018春节租车大数据报告》显示,从2015年起对近三年来春运租车数据分析,对于出行距离在500公里、6小时车程范围以内的用户来说,在抢不到火车票的情况下,有超过70%用户会选择租车回家。租车用户多为85后的年轻群体,而90后的用户增速远超70后、80后。这意味着,正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春节期间租车出行。

记者算了笔账,以郑州到武汉为例,高铁二等座票价在200至250元,一家三口来回需要1000至1500元(可能存在儿童半价票的因素)。但对于很多人来说,省会城市并不是终点,还需要继续坐汽车到地级市或县城、农村,并且期间出行还要打车。而在春节期间租一辆朗逸,7天需要2352元,虽然花费略多,但却会更方便。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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