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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济宁市使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500多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济宁晚报 2017-09-06 17: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9月1日开始,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和36种谈判药品,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新版目录扩大了用药保障范围,减轻了参保人员看病负担。

本次调整药品目录增加了药品使用品种,调整后西药增加332种、中成药增加242种,共计574种。而且,扩大了药品使用范围,有的药品原规定只用于个别疾病,调整后扩大了药品治疗的适用症和报销范围,将部分原来有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调整为无自付比例的甲类药品等。此外,这次调整还取消了部分药品使用限制,将部分原限住院使用报销的药品扩大到慢性病门诊使用也报销,部分药品取消了二限用药、重度感染等若干限制。36种谈判药品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30%,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

新版药品目录不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扩大了用药保障范围,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药费负担。

(曹俐通讯员张磊报道)本次调整药品目录增加了药品使用品种,调整后西药增加332种、中成药增加242种。

这次调整还取消了部分药品使用限制,将部分原限住院使用报销的药品扩大到慢性病门诊使用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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