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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这些不文明行为被严格禁止

济宁日报 2017-08-10 09:43 大字

个别情节严重者或被处罚前不久,济宁市展开集中整治行动,治理城区非机动车逆行,陆陆续续有人受到处罚,随之逆行行为也得到有效遏制。自8月1日起,济宁市对公共场所乱丢烟头、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行为展开集中整治,对违规者进行教育劝导,情节恶劣者进行处罚。文明整治的号角已经吹响,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通过集中整治,提高遵守秩序、守护文明的意识,争做文明市民。

■本报记者梁琨摄影报道公共座椅禁止随意躺卧!

公共场所

躺卧赤膊市民偏爱绿地公园,绿荫下好不凉爽。但有些人却把座椅当成了自家的沙发,随意坐躺,有些甚至脱鞋躺卧霸占整张座椅,致使其他前来纳凉的市民无位可坐。8月8日晚,记者走访调查发现这样不文明的现象,在人民公园、百花公园、新世纪广场等各大绿地公园广场屡见不鲜。除此之外,不少男士在公共场所,脱掉上衣赤膊纳凉,这些人图了自己的一时之快却扰乱了公共场所的整体文明秩序。

自8月1日集中整治行动以来,这些不文明行为也在被整治的范围之内。市园林局、城管执法、公安、卫计委四部门联合,对此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并有媒体人员跟随曝光。

市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劝导时,大多数不文明行为人会主动配合,纠正坐姿、穿上上衣,但让人无奈的是,工作人员劝导离开后,仍会有人继续躺卧座椅。对此,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公园绿地是公共场所,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维护文明秩序,而个人的不文明行为除了扰乱文明秩序也破坏着个人形象,希望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约束个人言行,做文明市民。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8月1日早上7点45分,在太白路与吕公堂街路口的斑马线处,一辆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被市中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拦下,交警按照相关法规处罚了该驾驶员。

随即9点4分,在洸河路十三中附近的斑马线处,任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示意一辆未礼让行行人的机动车靠边停车,该驾驶员也受到相应处罚。

………………

记者了解到,自8月1日起,全市针对机动车礼让行人展开专项整治,截止到8日上午12点,全市共处罚303起此类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机动车未礼让行人,一经查实,驾驶员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未礼让行人有如下情形: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减速行驶;机动车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机动车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它机动车仍强行通过;在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行人先行。“如果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灯控交叉路口转弯时,未避让行人,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该负责人说。

值得欣慰的是,通过治理,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越来越多,而且很多驾驶员从被动接受变成主动礼让。“处罚只是手段,但还是希望通过专项整治,让大家养成礼让的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该负责人补充说。

交警对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查处。

违规遛狗8月4日晚,在城区共青团路人民公园,城管工作人员拦停一位市民,劝其为爱犬拴上犬链并带离公共场所。听到劝导,该市民十分配合,拴上犬链带离了公园。工作人员还劝说道,遛狗时一定要及时清理爱犬粪便。

记者了解到,连日来,城管工作人员、卫计委、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动,对辖区公共场所的此类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大多养犬人士对执法人员的劝导还比较配合,合理遛狗。但仍有个别人士对此不以为然,仍随意遛狗放任狗狗大小便。

工作人员介绍,自8月1日起,如果您在遛狗时,没有为爱犬拴系犬绳、犬链,或者携犬进入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可能要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如果您没有即时清除爱犬排泄的粪便,破环环境卫生,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将依照《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饲养人或者携带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工作人员还指出,如果市民养犬干扰他人生活,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对饲养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恐吓他人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应为爱犬拴上犬链。

乱丢烟头、随地吐痰等上午9点左右,在城区建设路汽车总站前,一位中年男子走着走着,正打算将夹在指间的烟头丢掉时,两名城管队员突然将他拦住。“同志,这是公共场所,您不能随地乱丢烟头,烟头请丢进垃圾箱内。”面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警示,这名男士口头上应允,可没走两步,烟头还是扔在了地上。“您的行为违反了《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城管队员快速拦住这名男子,而这名男子也必须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买单。

记者了解到,在人民公园、附属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辖区城管支队三大队展开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文明行为的宣传整治活动。市城管部门在主城区百花公园、人民公园、全民健身广场、洸河绿地、仙营绿地等设置监管示范点。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劝导制止在先,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不只是乱丢烟头将被处罚,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都不文明行为都会收到处罚。”三大队负责人孔宏业介绍,依照《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将对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不文明行为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接下来的整治中将继续坚持“首违不罚”原则,但对情节恶劣的不文明行为人将进行直接处罚。

据统计,自8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至今,执法人员已教育劝导不文明行为人500余人次,实施处罚21起。

执法人员在古槐路市附院附近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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