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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持续整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

济宁日报 2017-08-03 10:11 大字

本报济宁讯(记者张帆)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貌似“小事”,却影响着市民的生活,损坏了城市的形象。6月4日以来,为创建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环境,济宁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机动车等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拍照取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几位居民,大家纷纷对整治的力度和成效表示肯定。居民郭先生认为:“司机不文明停车行为,看似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实际是在给家乡添堵,也影响我们城市的形象。”他告诉记者,通过整治,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不文明停车行为少了,交通规范居民出行更加安全方便,感觉我们的城市也变得更加文明和谐。

截至7月31日,创城办共下发机动车违规停放情况通报113份,涉及车主所在单位249家,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各级文明单位和部分企业,按照规定文明单位有两次以上因交通违法被通报批评的,将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各级文明单位,应该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中坚力量,是文明创建中的先行者和领头羊。”市创城办工作人员说:“文明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违法,损害了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影响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被通报的单位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各自单位职工自觉践行文明交通,切实增强遵守交通法规、引领交通文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号召各自职工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自觉礼让斑马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图为在人民公园东门处斑马线前,几辆机动车在停车等待行人通行。■记者陈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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