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定信念勇往前行 坚守梦想不忘初心 记“齐鲁政法英模” 张永杰
近日,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学习宣传“齐鲁政法英模”先进事迹的通知》,在全省评选出的35名 “齐鲁政法英模”中,他便是其中之一。他曾荣获“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他就是梁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杰。
2009年,张永杰考入梁山县法院。“回想起第一年年底的表彰大会”,张永杰告诉记者,“当时看着上台领奖的人,我憧憬着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上台接受表彰,我一直朝这个目标努力。”
“我喜欢给自己设定目标,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最优秀。定下的目标,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张永杰说。2013年张永杰任命为审判员后,第一年审理的案件多达300余件,2014年审理案件达500余件,直到后来年审理案件800余件。
在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中,张永杰21次登门调解,最终感化被告,化解矛盾。定居东北的宋某发现老家的房子在多年前被叔叔偷卖给李某。宋某奔走五年未能解决,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此时80多岁的被告李某在该房已住了十余年。被告首次开庭便将张永杰的材料全扔在地上。张永杰决定再次上门了解情况,并积极与老人的家人沟通。多次接触后,张永杰了解到老人并不宽裕,没想到买了房子还摊上案子,老人十分委屈。张永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后双方接受调解,宋某拿出部分钱作为老人修缮房屋及增值部分的补偿,被告也答应按期搬离。这场历时数年的侵权纠纷,终得圆满化解。
“从老百姓的眼神中,我真切感受到他们希望法官公正、快速地审理案件,我不能让老百姓受委屈。”张永杰说。2014年,梁山县法院率先成立了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张永杰法官工作室”, 工作室成立至今,他和他的团队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调撤率80%以上。
2016年,张永杰从事家事审判,让家事案件更多体现司法的柔性和法律的温度,他提出“家事案件在家中解决”的理念,取得了良好效果。他曾年审结各类家事案件600余件,一审服判息诉率100%,平均结案天数19.98 天。
在一起抚养纠纷案件中,原告是一名母亲,丈夫去世后远嫁外地。多年后,原告经济条件好了,想回到孩子身边,补偿对孩子的亏欠,可孩子的爷爷坚决不同意。张永杰决定做原告的工作,原告提出折中方案,她要求能探望孩子。案情出现转机,张永杰多次到孩子爷爷家中走访,聊家常谈孩子,日久生情,距离拉近了,老人的思想也有了变化。“我知道你们都为孩子好,你说的在理,按你说的办吧。”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由于张永杰家在济宁,工作地点在梁山,他每天5点起床,驾车近两个小时,保证每天7点38分前赶到法院。
张永杰的母亲身体不好,每次打电话,他总说,“妈,你放心,处理完案子就回去看你。”可是他总是推了又推。由于工作繁忙,张永杰下班后还要把卷宗带回家看。记得一年暑假,儿子想和他出去旅游,就把他的卷宗藏了起来,他发了脾气。“那一星期我太忙了,除了看卷,我就和儿子说了几句话。”但想到能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心里就释然了。
家中有事,张永杰总是极力克服。他要求自己办案不能一判了之,看起来不复杂的案子,他都要走访,案子圆满完成后还会考虑当事人生活情况等。“因为喜欢法官职业,我严格要求自己,追求完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曹梦溪通讯员张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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