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娃”迎来“新老师”

山东法制报 2021-05-19 14:29 大字

本报讯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保护我们的吗?如果不小心触犯了法律,几岁会入刑呢?”梁山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梁俊华的法治课从“身边的法律年龄”开始娓娓道来。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黄河滩区儿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梁山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小路口工作队、县教体局,走进梁山黄河滩区迁建项目配套学校——黄河新苑小学,开展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暨“法治进校园”活动。

课堂上,梁俊华以“防范侵害,保护自我”为主题,从法律年龄解读、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害三个方面,为该校四十余名学生和老师讲授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要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说‘NO ’!”授课中,梁俊华从校园欺凌的概念和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四个方面,以互动问答、真实案例讲解、刑法基本概念解读等形式,重点分析了未成年人应如何增强防范意识,如何建立危机意识、识别坏人,避免受到侵害。

课上,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积极参与互动,一颗颗安全文明的种子在同学们心间生根、萌芽。课后,未检检察官向学校赠送了生动性、趣味性、教育性浓厚的宣传教育手册,让未成年人在阅读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自律和防护意识。

活动中,未检检察官还对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及护校安园建设、校园性侵和学生欺凌防治、师德师风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调研、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强化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做优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贡献检察力量。梁俊华马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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