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蓝天救援队员车祸背后:“公益游侠”保险制度亟需完善

界面新闻 2020-03-14 18:03 大字

记者|赵孟

“孩子要乖,爸爸去武汉打怪兽!”在微信朋友写下这句话11天后,苏州蓝天救援队队员许鹏在运送物资支援武汉“抗疫”途中,遭遇车祸罹难。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蓝天救援队出动的救援队员有五六百人,他们都是没有报酬的民间志愿者。

与他们一样,忙碌在武汉各个社区的普通志愿者,有数万人之多。这些活跃的民间力量,为封城后的武汉社区继续运转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撰文指出,志愿服务能够填补因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导致的缺憾,扩大社会公共福利的能量。在历次救灾行动和此次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志愿服务已经因为其灵活性、贴近个体、及时发现并填补盲区等特点难以替代。

但鲜为人知的是,这群庞大的“公益游侠”,却长期处于保险不足的尴尬状态。志愿服务中一旦发生意外,志愿者往往只能利用公开募捐和申请荣誉称号的途径,来争取救治或给家属的抚恤。

早在2013年,民政部就制定的《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提出推动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明确志愿者保险的责任主体、涉险范围和风险承担机制。但落实效果并不理想。

3月5日,民政部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启动“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关爱保障行动”,对全国参加疫情防控的各类志愿者免费提供专项保险保障,重症危重症患者将获得5万元保障,身故者将获得25万元保障。

这让参与此次“抗疫”服务的民间志愿者感到安慰。公益人士认为,这种临时性的政策亟需制度化,以便在未来志愿者服务中,更好的保障志愿者权利,让志愿精神得以存续。

许鹏参与救援任务前,按照蓝天救援队的规定,正式队员必须购买一份560元的年度救援险,死亡最高赔偿80万元。此外,许鹏帮助运输的物资由中华慈善总会负责,该会也为他投了一份保险。目前,蓝天救援队正在协助许鹏申报烈士。

“公益游侠”不可缺

2020年春节前,许鹏和好友李晨约定,春节后到他们合作的刺青工作室聚会。2月5日,李晨给许鹏打电话,让他第二天到店里相聚,但许鹏告诉他,自己已到武汉参加救援了。

李晨一直留着珍藏多年的好酒等许鹏回到苏州再喝,但半个月后,他等到的是许鹏遇难的消息。2月21日凌晨,许鹏从山东运送防疫物资到武汉,在梁山县境内遭遇车祸身亡,年仅39岁。

李晨告诉界面新闻,许鹏在没加入蓝天救援队之前,一向乐于助人,但一直没有找到“组织”。像他这样的性格,一旦找到“组织”,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李晨是许鹏的大学好友,当年他们一起组建过乐队,许鹏是主唱,李晨是鼓手。在李晨的记忆中,许鹏为人仗义,多才多艺。许鹏的故乡江苏大丰县,正好是《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的故乡,朋友们觉得他“就像梁山好汉”。

有一次,许鹏和李晨等朋友去西藏,车上遇到一名男子与一位女乘务员起冲突,争吵即将演变成打斗。其他乘客都默不作声,这时许鹏站起来,一把将这名男子放倒在地。许鹏的举动也获得了回报,那次他们的行李不巧忘在车上,这位乘务员很快帮他们寻找送回。

还有一次,在上海迪士尼乐园,一名男子旁若无人的插队,许鹏上前劝阻,对方起初不听,许鹏就给他讲道理。“最后说得旁边人都鼓掌了。”李晨说,最后这名男子只能灰溜溜离去。

有一年,许鹏和几个朋友自驾游去西部某地,正好碰到蓝天救援队在此展开救援行动,有一批物资无法送达,许鹏便用自己的越野车帮忙送到。这成了改变许鹏人生轨迹的契机。

2016年前后,许鹏加入江苏蓝天救援队,很快从志愿者变成预备队员,正式队员,不到40岁的他,还被提拔为蓝天救援队机动队队长。李晨曾听许鹏戏称,“救援是个无底洞”,“一亿富翁变千万富翁,百万富翁变十万富翁”,但他仍然乐此不疲。

作为一家社会组织,全国的蓝天救援队成员超过5万名,这些成员分正式队员、预备队员和志愿者三级。不管是正式队员,预备队员还是志愿者,他们与蓝天救援队之间并无合同等隶属关系,在法律意义上都属于志愿者,参照《志愿者服务条例》管理。

许鹏和李晨等朋友曾合开了一家刺青工作室,加入蓝天救援队后,许鹏便很少顾及工作室的事。他的身影曾出现在阜宁风灾、广元沉船、玉树雪灾等等事故现场。甚至还被派往西藏可可西里、缅甸、老挝等执行任务。

蓝天救援队有一位南京的成员,从小是一名孤儿,这个团队让他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几乎将自己所有收入都献给了救援队。

许鹏在蓝天救援队的同事蔡超说,蓝天救援队的人喜欢自嘲是“疯子”,救援所有开支都需要自己承担,但还是有人源源不断申请加入,“还是真的喜欢帮助人,觉得内心快乐吧。”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曾撰文指出,价值敏感度高的人一旦卷入公益事业,便惊讶地发现自己迅速成为“公益游侠”,激发出极大的潜能,可以不眠不休还精神抖擞,支撑他们的便是志愿精神。

金锦萍说,志愿服务是承担公共责任的公众参与行为,而对于社会责任的主动自愿的担当恰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在历次救灾行动和此次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志愿服务已经因为其灵活性、贴近个体、及时发现并填补盲区等特色引起关注,彰显其难以替代的功能。

2008年汶川地震吹响了志愿者的集结号,“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刻,让我们如梦初醒地意识到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有那么多秉承良知、诚心和责任,愿意以自身知识、体能、劳力、经验、技术、时间等贡献社会的人。”

主动涉险投保难

实际上,救援作为一种主动涉险行为,风险较高,一直不在保险公司的险种涵盖范围内。身处险境却无保险保障,成为“公益游侠”们长期以来的“隐痛”。

西部某省蓝天救援队负责人黄浩告诉界面新闻,救援队员缺乏保险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保险公司针对救援队员的险种不足;二是救援队因资金或管理等原因,对购买保险执行不到位。尤其在蓝天救援队成立初期,“几乎都是在‘裸奔’。”

黄浩原来是一名媒体人,2008年参与512地震报道的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发现与其用笔写文章间接推动问题解决,不如自己直接组织力量参与其中。于是,他加入刚刚成立不久的蓝天救援队,成为最早一批蓝天救援队成员。

2008年,民间救援属于新事物,并没有针对普通志愿者救援行为的险种。一些蓝天救援队成员参加救援时,只能自己购买普通的人身意外险,但有关保险法规规定,主动涉险不在赔付的范围内,“买了也很难获得赔偿”。

随着近些年各类自然灾害频发,让蓝天救援队名声日隆,救援队“裸奔”的状态引发关注。2013年,民政部制定的《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提出,推动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明确志愿者保险的责任主体、涉险范围和风险承担机制。

2015年前后,一家保险公司新增了一种针对救援队员小额险种,出任务时临时购买,保费每天3元,按日计算,遭遇死亡最高赔付10万元。多位蓝天救援队员表示,这一险种的赔付“聊胜于无”,他们并没有期待这份保险给自己带来安心,只能在救援过程中“自求多福”。

黄浩曾就救援队员无法购买保险一事,找到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领导曾召集该省保险协会人士与救援队员们开了一次协调会。保险公司人员在会上表示,将争取新增适合救援队员的险种,“但后来还是不了了之。”

最近几年,一些保险公司增设了针对民间救援队的救援险,但保费都在数千元。2019年初,一家保险公司针对蓝天救援队新增了一种额度较大的年度救援险,每年缴纳保费560元,遭遇死亡最高赔付80万元。

蓝天救援队全国总队长张勇告诉界面新闻,按照蓝天救援队的统一要求,蓝天救援队的所有正式队员、预备队员和志愿者,参与救援时都应该购买保险。但蓝天救援队属于“品牌授权”模式,全国各地的蓝天救援队都独立运作,总队与地方救援队并不是领导关系,保险费用具体由谁购买,以及购买多大额度,决定权仍在各个救援队。

界面新闻了解到,在许鹏所在的苏州蓝天救援队,要求每位正式队员自行购买年度救援险,预备队员和志愿者不做购买年度保险的要求,他们往往只购买了每天3元钱的临时新救援险。

按照蓝天救援队的规定,只有身着蓝衣服的正式队员才能参加救援,预备队员只能做些“辅助性工作”,“相当于培训”,有时候也要去救援现场,一旦发生意外,临时救援队和志愿者获得的赔偿较低。

并非所有救援队都像江苏蓝天救援队这样要求正式队员都必须购买年度救援险。2019年8月月,深圳蓝天救援队队员许挺秀和尹起贺在救助受困驴友时,突遇溪水暴涨与大部队脱离后不幸遇难。一位参与处理后事的蓝天救援队成员透露,二人都未购买年度救援险,仅购买了每天3元的保险,家属只能获得10万元保险赔偿。

“幸好他们的父母都很通情达理,如果坚持问救援队为什么不给孩子买保险,我们就难办了。”这位人士说。

社区志愿者的爱与忧

在此次疫情中,除了蓝天救援队这样专业性较强的志愿者队伍,活跃在武汉各个社区的普通志愿者有数万人,他们在封城期间为武汉市民生活的正常运转起到关键作用,但他们的保险问题少有关注。

2月23日,武汉市启动“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招募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为在小区内为居民提供食品药品代购代送等。当地媒体报道,招募通知发出3天后,报名人数突破5万。

武汉市“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志愿者招募通知要求,武汉市区防控指挥部和各区文明办为志愿者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和工作保障,交管部门和各区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通行证件。

2月26日,武汉市龙城社区居民李博通过社区报名,成为一名志愿者。他的工作是帮助不能外出社区内居民“跑腿”,偶尔也在小区巡逻,劝导出门活动的市民不要逗留太久。

龙城社区较大,招募了数百名志愿者,其中有一部分是李博这样的自由职业者,以前从未做过志愿者,对志愿者的义务和权利都不甚了解,“安排什么就干什么。”

龙城社区一位工作人员称,暂时没有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的计划,“志愿者就是不求回报的帮助别人,如果你有什么要求,建议先不参加。”

实际上,疫情发生后,多家保险公司也针对性的增加了针对新冠肺炎的险种,或在原来的意外险中,将感染新冠肺炎纳入保险范围内。但志愿者组织方和志愿者本人,缺乏主动保险的意识。

李博每天三班轮换,食宿自理,没有报酬,也没有保险。但他安全意识较高,出门服务前一天,瞒着家人花了68元钱,购买了一份涵盖新冠肺炎的意外险,最高赔付20万元。其他的志愿者,许多人并没有去购买保险。

除武汉以外,湖北其他地市也招募大量志愿者为社区服务。王政是湖北随州一个社区的志愿者,已经服务了半个多月,这里人手紧张,他需要随时待命。王政自己没有保险,“我们是志愿者,也不好意思提这些要求。”

最初几天物资紧张,李博每天只能领到一只口罩和一双手套,后来才给了他发一些消毒液。他每天准备两套衣服,在外服务期间穿一套,回家进门前脱掉,再换上另一套,然后再用消毒液反复洗手。

“志愿服务手册”要求他们不接触可能携带病毒的人群,但风险仍然无法绝对避免。有一次,小区一位老人不小心将手割破,需要送到医院救治。“人们都害怕去医院,那里是高危地区。”李博说,一番思想挣扎后,他和另外几名志愿者一起,将伤者送到了医院。

“当时确实害怕,你不知道有没有发热病人。”李博说,到医院门口,他犹豫要不要进去,最终还是陪同伤者办完所有手续。付账时,老人才发现自己忘记带钱,准备联系妻子将钱送来。李博为了让他家人减少暴露风险,自己帮他垫付了。

没过几天,社区另一位正在巡查的志愿者,突然倒地昏迷,大家赶紧将其送到医院,庆幸并不大碍,只是食物中毒。医生提醒李博,回到家不仅要用消毒液洗手,还要用沾酒精的棉球,在鼻孔和耳朵里“转一转”。李博这时才意识到,他低估了做志愿者的风险。

武汉市“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志愿者招募通知要求,凡累积服务时长达到规定时间的志愿者,获得相应级别的“志愿服务证书”,表现突出者在全市各类优秀志愿者推选中优先考虑。

“对我这种自由职业者意义不大,”李博说,“我们想法很简单,就是力所能及的帮大家做点事。”他唯一的愿望是疫情早日结束,自己平安无事。

善待志愿者是善待社会和未来

金锦萍认为,志愿者参与的虽是公益服务,但同样享有一些权利,这包括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的权利;接受培训的权利;获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安全保障的权利;以及获得志愿服务组织为其购买保险的权利。

金锦萍说,志愿者的这些权利体现在相关立法中,同时需要在志愿者招募说明和志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大量志愿者参活跃在社区服务中,引起了民政部门的注意。3月5日,中国志愿者日当天,民政部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启动“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关爱保障行动”。

该政策对全国参加疫情防控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提供专项保险保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线发申请领取,若感染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将获得5万元保障,身故者将获得25万元保障。

这让参与此次疫情服务的志愿者感到安慰。但黄浩认为,这种临时性的政策亟需制度化,以便在未来常规的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志愿者的正当权利能得到保障。

按照2017年出台的《志愿者服务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意味着,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的责任主体,在志愿服务组织。但在具体落实中,规定与现实存在差距。

黄浩说,许多像蓝天救援队一样的民公益组织,没有固定收入,偶尔有一些企业捐赠,或帮助其他机构培训获得收入,但负担不起所有人的保险。“如果要求队员自己购买,又不一定人人都做得到。”他说。

长江志愿救援队也面临类似问题。该队负责保险事务的蔡女士告诉界面新闻,由于专门的救援险价格普遍较高,他们只能为救援队购买普通的意外险,一旦遭遇意外,是否能获得满意赔偿存在变数。

长江救援队没有收入,保险费用只能依靠企业赞助。蔡女士说,有些人经济状况不好,但对公益很热心,而且有救援技能,不能拒绝他们加入救援队,仅仅依靠企业赞助购买保险难以确保救援队稳定运转。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徐晓华认为,组织方为志愿者购买保险是“天经地义”的,对于组织方没有能力负担庞大的保费等问题,他建议可寻找有关部委和国有保险公司,争取打破常规给予支持。

徐晓华告诉界面新闻,疫情发生后,各部委都出台应对疫情的政策,“哪一个不是打破常规的?”他介绍,中国的福利和救助体系比较完善,人社部和应急管理部都有相应资金储备,工伤保险账户结余也比较大。特殊情况下要“敢想”,才能灵活发挥这些资金的用途。他甚至建议,可将志愿者纳入工伤标准来处理。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封顶认为,志愿服务发达与否能够体现社会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如果将政府和NGO(非政府组织)视为社会服务的常备军,那么广大志愿者则堪称后备军。政府和NGO人手有限,一旦发生疫情、地震这样的重大事件,志愿者的作用更不可替代。

“志愿者服务不计报酬,但不意味着我们的社会、政府可以无视其所冒的风险。”封顶说,以本次疫情为例,如果政府根据法律或临时性政策招募志愿者,补充行政力量的不足,为志愿者提供保险和其他必要保障,就是政府的责任。而据《志愿者服务条例》,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保障构成政府的行政给付义务。

黄浩提到,《志愿者服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在江西一些地方,政府每年为当地蓝天救援队提供50个人的保费支持,但在许多欠发达地方,志愿者们只能“自力更生”。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黄浩、李博和王政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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