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偷电瓶 被抓之后还哭穷 取之无道 钱没还上搭了自己

济宁晚报 2019-10-25 08:44 大字

本报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徐文静 郑龙君

梁山县一男子连续两天在闹市区作案,盗窃了两辆电动三轮车上的两组电瓶。被抓后竟向民警连连“哭穷”,称自己“勤恳”盗窃,也没偷够花的。9月20日,这名可笑的违法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被梁山县公安局猎鹰一中队联合水泊派出所抓获。

9月19日上午10时许,市民李女士骑着电动三轮车来到梁山县某商业大厦,在将车停放在门前广场上后,便进入大厦购物。半个小时后,当她提着东西出来准备离开时,发现三轮车无法启动,仔细检查后看到,自己的电瓶竟被人偷走。接到李女士的报警后,梁山县公安局猎鹰一中队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将相关视频调取。

正当民警对此案展开侦查时,9月20日中午12时15分,市民吕先生报警称,自己的电动三轮车电瓶也在这个购物广场被盗,价值一千余元。接警后,猎鹰一中队联合水泊派出所再次调取监控进行查看,发现实施盗窃的男子与前一日盗窃李女士电瓶的为同一人。经过进一步调查走访,民警掌握了涉案嫌疑人行踪的关键线索,决定对其进行蹲守抓捕。当日下午2时左右,等候在梁山县城东县妇幼保健院附近的民警将涉案嫌疑人张某抓获,接连两天发生的电瓶盗窃案告破。

经审讯查明,涉案嫌疑人张某现年50岁,梁山县马营镇某村村民,有盗窃前科。5年前,因涉嫌盗窃,曾被菏泽市郓城县法院依法判刑。归案后,张某对两次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在审讯时,张某大吐苦水,还忍不住开始“哭穷”,称自己原本经营生意,奈何经营不善,赔了10多万元,如今每月都要还银行的贷款。他小心翼翼地偷来的这两组电瓶却没卖几个钱,赃款还不够偿还银行每月2000多元利息的。正当他打算再偷几个卖了“添缝”,却被民警抓住。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张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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