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该取消的收费迟迟不取消,真把国家规定当空气?

安徽工人日报 2019-09-13 03:16 大字

照收不误赵春青/图

把国家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是对基层政府部门和人员的基本要求,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要反思。对一些把国家规定当空气,甚至拧着干、对着干的情况更须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国家出台的有关文件和规定落实到基层需要几年?在安徽蚌埠,答案是4年多,并且不是主动落实,而是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组暗访核查,提出建议和要求之后——据新华社9月11日报道,根据201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地应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可4年多过去了,蚌埠市一些企业仍被要求缴纳每人每月10元的档案托管费。

从中央出台文件、政策和规定,到真正惠及相关群体和民众,显然是需要时间、步骤和程序的,但这个过程要多久,检验着地方的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一般来说,这些文件或通知中会明确一个时间节点,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起开始实行”之类的表述,这也意味着,到了这个时间,该改变的必须改变、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推行的必须推行,总之要按照相应要求调整、落实到位,除非极特殊的情况,否则没有商量和打折扣的余地。

那么,在蚌埠市,取消“档案保管费”的要求为什么迟迟未落实?难点、堵点在哪儿?暴露出了哪些问题?

根据报道可知,收取这笔费用的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是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出资成立的一家国有企业,而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是蚌埠市人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有人员表示,对相关文件精神并不熟悉,甚至没听说过人社部发的文件,而蚌埠市人社局局长表示,“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把握不透彻、不精准。”

作为分管人社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承担服务功能的事业单位,本该对国家有关人社领域的文件、政策变动最为敏感,任何“风吹草动”都应第一时间了解、学习、掌握、落实,“看家”的本事怎么能不练好呢?连前来办事的企业和人员都听说、了解到了政策的变化,认为应该取消收费,主管单位竟“浑然不知”、职能部门竟“把握不透”,这显然说不过去。是中央的文件没有发到蚌埠,还是当地相关部门故意“屏蔽”掉了于己不利的信息?

几年前,新华社曾报道,一项在全国多地进行的调查显示,在为数不少的地区,国家明文规定取消的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仍在收取,有一些甚至在国家发文取消时隔两年后还在收取。此番蚌埠市对取消4年多的费用仍在收取,也算“破纪录”了。

在“互联网+”时代,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背景下,要求落实中央指示精神“不过夜”都不为过。此番事件暴露出基层个别地方在执行能力、落实能力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和时代发展。

同时,这暴露出相关地方对中央有关改革精神、举措的认知和理解不到位。取消档案保管费本是国家为减税降费、服务人才、促进就业出台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偏偏被有些“和尚”念歪了经。时至今日,仍有地方把中央和国家的要求当成空气,把好政策、好措施毁在“最后一公里”,这样的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更重要的是,这还暴露出一些地方对既得利益的眷恋,对被“动奶酪”的抵触和不合作。

无独有偶,国务院此次大督查中第八督查组近期同样查出一桩违规收费的事情——山东济宁市梁山县交通运输局授意授权的一个培训类APP,号称免费实则强制向数千名货车司机收费几十万元。

不难发现,一些地方在被要求放权放利时,总是进展缓慢、“举步维艰”,被推着、赶着都不肯挪半步;而在有利可图、有权可追时,往往能够精神抖擞,马上就办。如此“吃相”实在难看。

目前,蚌埠市人社局已停止收取档案托管费,同时表示要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把国家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把国家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是对基层政府部门和人员的基本要求,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要反思。对一些把国家规定当空气,甚至对着干的情况更须严厉惩处,以儆效尤。只有保持政令畅通,各地各级政府部门都能令行禁止,我们的各项改革与发展事业才能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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