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醉不改 取保候审期又喝了半斤开车上路

济宁晚报 2019-04-16 10:19 大字

本报记者 盖鸣霆通讯员 张良稳

“酒真是太难戒了,希望这次能彻底把酒戒掉。如果民警没查到我,后果不堪设想。”日前,正在看守所里羁押的驾驶人王某告诉梁山警方。原来,王某是一位多年酒龄的“老酒鬼”,几乎每一天都得喝上几杯,更让人担忧的是,王某喝酒后还经常开车。从今年年初到现在,短短3个月内的时间王某竟先后两次醉驾。

今年36岁的驾驶员王某,是梁山县管驿镇人,平日以在建筑队打工为生,2013年取得了驾驶证并买了一辆轿车。不过,王某有个坏毛病就是经常喝酒,而且酒后开车也是常事。2019年1月3日14时20分许,王某酒后驾驶其白色比亚迪轿车在梁山南环附近时,被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65毫克/100毫升。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采取血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梁山县公安局对王某予以吊销驾照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同时,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王某由于没有驾驶证严禁开车。可没有任何悔改之意的王某,依旧冒着危险酒后开车。3月20日23时许,王某下班后和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半斤多白酒,同桌的朋友不让他开车,但他不听朋友劝告,依旧开车回家。当王某行驶至梁山县后孙庄大桥附近时,被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91毫克/100毫升。随后交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了血样,经鉴定,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8毫克/100毫升,已经远超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4月10日,梁山县公安局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将王某刑事拘留。

新闻推荐

一份份礼物,一句句祝福,济宁市消防接连收到市民暖心慰问 “不想你们做英雄,只愿你们平安”

本报记者赵豫通讯员高德雨朱良博四川凉山一场大火吞噬掉了30多条鲜活的生命,作为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之一,一时间,消防员的...

梁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梁山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