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变 “警示教育课堂”

济宁日报 2019-03-05 10:20 大字

“这次庭审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对权与利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将更加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作为村干部,我将以此为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不让权力受到腐蚀。”……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感触颇深,通过庭审深刻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促使他们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

2月25日上午,梁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70余名社区村干部和相关乡镇干部,参加了梁山县××镇××村的张某等二人职务犯罪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在庭审中,梁山县检察院指控张某等二人在社区建设期间,利用领加班费等方式,非法领取集体资金74900元和92950元,用于抵顶个人社区购楼款。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辩论,被告人张某等二人当庭认罪。通过旁听庭审活动,极大地提高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震慑性,达到“旁听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记者梁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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