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宁市兑现毒品犯罪举报奖励40余万元 在全省率先创新建成14处禁毒文化广场
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侯宪锋 赵存岭 高攀登
今年以来,济宁市禁毒委立足本地实际,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主线,不断健全完善毒品预防、戒毒管控、缉毒打击、禁毒监管、毒情监测和组织保障六大体系,禁毒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此外,广泛发动群众力量举报毒品违法犯罪,今年共兑现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40余万元。
预防治理: 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逐级签订责任状
为深化禁毒专项治理,济宁市连续开展“4·14”和“清源”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对梁山县拳铺镇二手化工设备市场进行集中经营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严格背景审查,对销售出厂重点设备落实严格登记制度,全面掌握设备外流方向。对全市物流运输大货车进行排查梳理,签订责任状,对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进行严管严控,强化公开查缉,全力消除化学品非法外流风险。
深入开展“天目铲毒”行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禁种铲毒工作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组织县乡村干部逐村逐户拉网式排查。出动无人机巡查农田、湖泊及河道沟渠,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种植现象。
宣传创新: 成立全省首家市级禁毒协会及禁毒徒步队
济宁市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投资200余万元建设了济宁市禁毒教育基地。在全省率先创新建成14处禁毒文化广场,积极推进禁毒宣传进车站、进景区、上公交,拓展了禁毒宣传阵地。
以“6·27”工程为抓手,培训禁毒骨干师资力量300余名,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建成全国禁毒示范学校1所、全省禁毒示范学校2所、全市禁毒示范学校14所。同时,今年共兑现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40余万元。市委宣传部专门印发《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将《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计划;市妇联依托“妇女之家”建设毒品宣传角,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市禁毒办组织举办“6·26”大型文艺晚会。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市级禁毒协会及禁毒徒步队,依托重大活动,创新形式载体,开展禁毒宣传。
监测管控: 35处公安治安检查站开展毒品检查
对贩毒和制毒犯罪保持凌厉攻势,组织多警种部门优势警力对大要案件强力攻坚,成功侦破部、省级毒品重大案件。在35处公安治安检查站加挂毒品检查站牌子,配齐快检设备,履行毒品查缉职能。
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和戒毒帮教工作,积极推动全市乡镇街道规范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配备270名专职禁毒社工,打造成为基层禁吸戒毒和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桥头堡”、“主阵地”。
市公安局刑科所组织研发《毛发中毒品现场检测法》,被公安部列为2018年应用创新计划。建设12处县级毒品快检室,配齐技术装备,严格落实逢嫌必检要求。强化对吸毒人员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技能培训,积极推行自愿戒毒治疗服务。加大对麻醉、精神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麻醉药品的非法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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