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投用,用科技助力民警办案 集约化、一站式,办案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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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编辑:陈鸿儒组版:曾彦红校对:汪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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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25日讯(记者岳茵茵朱熔均通讯员侯宪锋万艾东)手环定位、数据共享、多方会审……近日,梁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投用,这个集智能化、流程化、信息化、集约化、精细化为一体的一站式办案中心,极大方便了民警执法办案。
据介绍,梁山执法办案中心位于地下一层,占地1200平米,“口”字形循环布局,设置双向通道、主副功能区AB门封闭式管理,严禁AB门同时开启;中心入口设置车辆封闭停放区,执法办案单位人员、车辆统一由该区域进出;嫌疑人进入中心后,值班民警还能通过手环定位,实时掌握嫌疑人位置,同时实时监测其心率、血压参量变化,全面确保人员安全。
同时,执法办案中心实现流程智能化管控,从涉案人员进入中心到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再到讯(询)问、等候室,直至最后离开中心,都做到流程规范、标准、便捷。通过审讯管理平台,还可实现办案中心和各执法办案单位办案区数据共享、统一调度,以及远程指挥、远程提审和多方会审等。
梁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成投用以来,发挥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引领作用,带动全局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作为重大案件办案基地,目前梁山县所有重大案件均在执法办案中心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审讯、法制保障,案件办理质量及效率大大提升。而新入警民警还可以在审讯观摩室,现场观摩学习审讯全过程,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
借了朋友1150万元,拖了4年未还借款人“消失”,济宁中院对济宁一企业强制执行
本报济宁11月25日讯(记者岳茵茵朱熔均通讯员屈庆东)为帮朋友周转,先后借出1150万元,原本约定2个月后还款,没想一拖就是4年,借款人也“消失”了。11月21日,济宁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厂房的部分生产成品、半成品及其他生产资料进行强制执行,用于偿还部分欠款。
“1、2、3,起……”11月21日,位于兖州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西首的山东澳星工矿有限公司,一辆辆叉车将各类金属物资装上一旁的大货车,数十位工人正将厂房内的设备切割、分类,这些设备将全部交付于买受人。
“这家企业以前主要从事矿用运输设备、农机设备及汽车设备的制造,因资金链断裂找我借了150万……”当事人老胡介绍,2014年4月17日,借款人向老胡借款15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2014年6月17日还款。同年5月9日,借款人再次向其借款100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7月9日。老胡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在借款期满之前,仅支付了部分利息,仍拖欠本息1294.8万元。
经过多次催要,借款人及担保人始终未偿还借款,后来直接“消失”。联系不到借款人,老胡无奈之下,于2014年将对方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济宁中院依法判决山东澳星工矿有限公司偿还欠款。但当时,该公司负责人已经失联,且因为外欠债务较多,长期失联,逃避债务,企业已长期停产。执行立案后,查封了被执行人的部分产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今年是破解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该案件的强制执行就是为了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判决。”济宁中院执行二庭庭长石英介绍,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济宁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被查封的生产成品半成品和生产资料等物品,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并强制执行。
据了解,2016年以来济宁中院共移送拒执罪136件,公安机关已立案58件,检察机关起诉34件,判刑24件,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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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消失”,济宁中院对济宁一企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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