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爹!90后小伙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 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拉父亲顶罪

济宁晚报 2018-08-07 06:24 大字

本报记者 赵豫 通讯员 刘亚琳 刘贵秀

2017年12月11日,送完货的周洋驾车回家,在途经一个十字路口时,看到前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便想超车过去。刚超过电动三轮车时,前方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转弯。由于当时距离很近,周洋一时躲避不及,两辆车便撞到了一起,被害人受伤倒地。而此时,距周洋买车才三个月左右,这是辆二手车,车主是谁,周洋不清楚,手续没有,也没有机动车保险,更关键的是,周洋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故发生后,周洋连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接着给父亲打了电话,称自己没有驾驶证,让父亲来顶替自己。周洋的父亲随后赶到现场,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向梁山县公安局投案,被害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民警对肇事车辆经过视频监控和卡口照片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是周洋,随即对周洋进行了传唤。周洋对事故后让父亲顶替的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周洋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协商解决。

办案检察官认为,周洋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指使他人作伪证,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追究周洋的刑事责任。周洋的父亲明知周洋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经梁山县法院审理,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洋有期徒刑三年,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周洋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周洋的父亲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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