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检察院,与公安部门会签文件规范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行为

山东法制报 2018-05-16 17:26 大字

为进一步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日前,梁山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实施意见》,细致地规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的基本原则、案件范围、介入主体、介入时间方式、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就建立常态化层级联络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康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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