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土地纠纷被成功调解

济宁日报 2020-11-04 07:55 大字

10月27日傍晚,金乡县司法局卜集司法所接待了一名匆忙赶来的村民。据他反映自己与地邻产生了土地纠纷,要求司法所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对事件进行了解登记。申请人为北赵庄村村民赵某,他与地邻之间原本有一条排水沟,但是,排水沟渐渐地被别人填平了,种上了庄稼,近几年雨水较多,自己地里的水总是排不出去,希望重新挖开排水沟排水,就排水沟的位置与地邻胡某某和其他几个地邻产生了争执,并且发生了肢体冲突,要求司法所进行调解。信息登记完毕后,司法所立即联系了北赵庄村村支部书记,并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调查调解时间。

10月29日一大早,司法杨所长就带着三名工作人员驱车来到了发生争执的土地旁,通过查看现场,了解双方当事人需求以及矛盾点后,杨所长提出了解决办法,在地的南北头分别有一棵大杨树,这是两个生产队的界线,也是排水沟的东沿,三点一线确定位置,拉上一条直线后再撒上石灰,以此往西划定两米就可以确定沟的位置。经过说明,双方都同意了此方案。经过一番测量后,终于确定了沟的位置,基本都在赵某的地里。

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赵某之前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挖沟长达三米多,把原本属于胡某某的地挖掉了,胡某某要求赵某赔偿她的损失。经过一番劝说,赵某表示愿意赔偿胡某某的损失。

就这样,一场使申请人夜不能寐、被申请人食不下咽的土地纠纷终于了结了,排水沟完工后,将方便附近十几家人庄稼的排水,是一件利己利人的大好事。最后,杨所长还告诉双方当事人,邻里之间出现矛盾时常有之,特别是土地纠纷,但当出现纠纷时,一定要秉持着宽容礼让的态度,坚守着法律的底线,采取合理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稳定、邻里和谐。

记者王雁南通讯员杨新义韩潇

新闻推荐

金乡县检察院 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日,金乡县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

金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金乡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