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司法局:“两所共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农村大众报 2019-12-26 14:20 大字

今年以来,金乡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实施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互帮共建”工程,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构建“两所共建”长效机制,加强法律人才力量储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互帮共建”工程。金乡县司法局依托全县基本建成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原有的司法行政业务窗口基础上,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增设律师联络点、法律援助点、法律服务代办点,并高标准配齐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复)印机及档案柜(橱)等基本办公设施,规范建立工作制度、业务流程,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载体;在村(居)社区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室,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了充裕的业务用房、完备的办公设施,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定期到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办公。通过共享共建平台资源,助推两所“资源共享、职责共担、业务共建”。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均与辖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实施“两所共建”,实现了司法行政与法律服务合作双赢。

近年来,金乡县司法局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库,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地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多种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将法治触角向基层延伸,打通了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牢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吸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普法骨干力量,全面深入开展乡村、社区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金乡县司法局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县649个村(社区)全部选聘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镇街司法所负责指导协调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其服务的村统一签订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每月定期深入村居、社区,积极为村、社区依法治理建言献策,协助修订村规民约,为村、社区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李洪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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