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多样化 纠纷处理多元化 机构建设规范化
2019年1月10日,济宁市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直文明机关的通报》,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被命名为2018年度市直文明机关。近年来,随着商贸流通领域交易形式以及相关纠纷的不断变化,济宁仲裁委不断推进“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的仲裁“两化”工作,调裁结合,逐步将仲裁拓展到电子商务、小额贷款、侵权赔偿、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赔偿等领域。“仲裁所具有的双方自愿、保密性强、方便快捷、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等特点,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选择仲裁、信赖仲裁、自愿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济宁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999年成立之初的两起案件、标的额6万元,到2005年受理案件134件、标的额0.6亿元,到2010年受理案件238件、标的额1.1亿元,居全省第12位,再到2018年受理仲裁案件1390件、标的额47.96亿元,20年间,济宁仲裁委在受案数量、标的额、全省乃至全国的排名上都实现了三级跳。评为市直文明机关,既是对济宁仲裁委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发展的激励和鞭策。
设立派出机构完善仲裁服务网络
2018年4月,济宁仲裁委员会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电商商会联合设立了电子商务仲裁中心,于2018年11月23日举行了仲裁中心揭牌仪式。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主要负责人说:“当前,网络贸易作为一种极具生机和活力的新型业态,不仅在国内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占据主流,而且已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在畅通国际贸易渠道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与消费者相关的物流、支付、退换货等纠纷不断出现,这些纠纷与传统意义上的纠纷特点不尽相同,传统的仲裁机制和模式尚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经济的需求,亟需创新,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经济的争议解决机制。鉴于仲裁具有的专业性、中立性、便捷性、一裁终局性以及境外执行度高等优势,可以借鉴国际ODR平台的做法,在对原有架构进行改良的基础上,为我国国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商学院自成立以来,适应中国商业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不断提升学院办学和人才培养水平,推动了新商科理论和社会服务能力。电子商务纠纷仲裁中心的设立恰逢其时。仲裁中心落户商学院,是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电子商务纠纷问题、促进学院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的新路径,将帮助区域内外企业及时化解纠纷,提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提供便利服务,做到借力发展、协助发展、共赢发展。”
济宁仲裁委员会为推动电子商务纠纷仲裁工作的开展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2018年4月派员前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考察学习了互联网仲裁的相关经验及网上办案系统的应用,参观了广仲知识产权仲裁院,了解了网上智能办案平台的特点和应用技术,学习了广仲机构运营、人员管理、办案质量、办案效率乃至仲裁公信力提升的思路和途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为中心提供了近6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先进的办公设备,举商学院、创业学院之力支持仲裁中心工作的开展。
济宁仲裁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为适应电子商务纠纷仲裁中心工作的开展,我会将进一步升级办公系统,培训人员,重点落实仲裁协议、仲裁审理和仲裁的执行、文书送达等方面的问题,尽快制定出台网络仲裁规则,实现在线争议处理,探索纠纷保险等市场化服务,切实提升电子商务仲裁的执行力和可信度,提高仲裁公信力。”
目前,济宁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了几起因网上购物产生的纠纷,申请人对商家延迟交货提出索赔,很快就得到了调解解决。申请人陈先生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了。他说:“利用仲裁处理这种纠纷,既快捷又是一裁终局,省心方便!”
积极稳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
随着济宁仲裁工作步入快车道,公众对仲裁的知晓率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仲裁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最初决定通过仲裁处理纠纷也是经仲裁委推荐。裁决确实快,而且裁决完就不能改了。”某装饰公司经理说。几年前济宁仲裁委规范了20000份示范合同发放给各个装饰公司,他签合同时随手用了一份,谁知正巧出了问题。按照约定他去仲裁委申请仲裁,只开庭一次案件就顺利解决。
为实现案件受理多样化,济宁仲裁委在不断健全仲裁服务体系,强化基础建设,在全市13个县市区和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分别设立了仲裁办事处,在18个部门单位和大型企业设立了仲裁联络处,成立了仲裁调解中心、医疗纠纷仲裁中心、金融仲裁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10个仲裁中心,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仲裁服务体系。
一裁终局,是仲裁处理纠纷的第一大优点。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除了法律规定的几种可申请撤销情形外,当事人不能对仲裁裁决提出任何形式的上诉、异议、复议等不服表示,只能遵守、履行。如此以来,就不会出现类似法院二审的过程。从组成仲裁庭到结案,简易程序只要2个月,普通程序3个月,比起打官司节约了一半时间。
多元化化解纷争打造“和谐仲裁”
气氛轻松和谐的仲裁庭,庄严肃穆的公正仲裁庭,抬头可见的仲裁理念、名言警句,更有精心设置的温馨茶座,当事人双方在浅酌慢饮间怨气化解为无形。济宁仲裁已然打造成了具有鲜明儒家特色的济宁“和谐仲裁”品牌。
“仲裁环境不似法院那样威严,而是注重平和宁静;案件审理不注重对抗和究问,而是注重灵活便捷,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真情实意地引导当事人和解或公平公正地作出裁决。”济宁仲裁委有关负责人说。济宁仲裁委不仅处处体现独具儒乡特色的仲裁文化主题,且持续在调解机制上寻求探索,推进处理纠纷方式向多元化发展。
金乡县曾有一位44岁的女患者在入院第二天猝死,其亲属三四十人到医院追究责任。医院通知仲裁人员赶往现场,多番调解后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问题,并最终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关作为第三方处理纠纷值得信任,调解到位、处理迅速,很容易得到当事人认可。仲裁在平息事端、化解矛盾上的独特优势,应该好好利用。
为运用好调解,济宁仲裁委不仅组建了仲裁调解队伍,还参照仲裁庭的组成模式,分别采用独任调解模式或由调解主任和两名调解员组成三人调解庭。建立调解程序监督制度,出台了办案期限、办案纪律等规定,由专职办案秘书全程跟进,分管领导随时督导,加强对调解的监督和控制,促进纠纷及时合理地解决。
除此之外,济宁仲裁委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协会等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探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实施仲裁与诉讼对接,在纠纷易发或较难解决的房屋征收、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消费纠纷、保险理赔等领域实行调解、仲裁、诉讼对接机制,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对民事、行政调解达成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协议予以仲裁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民事、行政调解与仲裁的对接。对政府部门协调事项涉及具体经济纠纷的,依法提交仲裁机构调解解决。
专家断案保护隐私
虽然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程度越来越高,但当事人毕竟不能选择法官,仲裁则可以。如果要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可以分别选择一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推荐,如果意见不一致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此外,仲裁过程是不公开的,这样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可以得到保护。
至于仲裁员的业务能力,有关人员介绍,加上近期召开的四届四次会议审议增聘的35名仲裁员,现在册仲裁员已达308名,分别由知名律师、法学教授以及工商、财经、建筑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仲裁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每次开庭前,都有仲裁秘书通知我们到这里庭前阅卷,大家初步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制订案件审理计划。”济宁仲裁委仲裁员、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介绍。开庭前每个人都会签署仲裁员声明书,披露是否具有回避事由,就遵守办案守则及公正廉洁作出承诺。文书核阅审查也很严格,如发现一般性问题发回仲裁庭进行完善。如果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会提交主任办公会进行研究,特别复杂、重大、疑难的案件,提交主任办公会或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每年我们都会接受多次培训,开展交流活动,确保业务知识不断更新。”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说。
如果需要延期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可向仲裁庭申请,经评议同意后由仲裁委主任审批。确定延期后,每周审理科会调度一次,仲裁庭秘书负责了解进展、催促仲裁庭推进。仲裁委实行仲裁庭秘书工作流程记录、案件调度汇报、逾期案件报告、案件催办督办、案件延期审批、案结及时归档等制度,严格把握案件受理、组庭、开庭、评议、审签、送达、立卷归档的时间节点,从案件程序上严格把关,保障庭审及时有序地进行,促进案件的快速审结。
2018年11月,值改革开放40周年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4周年、济宁仲裁委员会成立20周年之际,仲裁委举办了颁奖典礼,回顾总结了20年来济宁仲裁事业的发展历程,表彰了为我市仲裁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积极昂扬的姿态迎接机构改革,为乘风破浪的仲裁之帆鼓足了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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