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市一大波民企减负政策,你收到了吗? 减税降费:把更多利润留给企业
本报记者 宋娜
一直以来,减税降费都是关乎企业“钱袋子”的重要政策红利。去年以来,国家的减税措施力度空前,山东省积极向国家争取一揽子新旧动能转换税收政策,目前,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抵免所得税等7项新旧动能转换税收政策已落地实施。对于济宁市而言,减税负、稳工资、降成本等减负具体举措随之相继落地,将更多地利润留给本地企业,最大限度的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关键词:减税负
量身定制减税“礼包”,企业轻装上阵
政策链接: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查,推动国家出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及山东省已出台的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地。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解读:①企业所得税:按照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②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前各市按现行税额标准的80%调整。济宁市市区一级土地由14元调整为11.2元,二级土地由10元调整为8元;县市区一级土地分别由10元、8元调整为8元,6.4元,建制镇、工矿区土地由5元调整为4元。高新技术企业土地使用税税额按调整后的50%执行。调整后标准如下:济宁市市区一级土地5.6元,二级土地4元;县市区一级土地分别为4元,3.2元,建制镇、工矿区土地为2元。待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公告后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③印花税:目前济宁市税务局已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号),于2018年10月1日起下调部分计税金额比例。购销合同类:工业企业由销售收入的130%调整为50%;商业批发企业由销售收入的100%调整为20%;商业零售企业由采购金额的50%调整为20%;外贸企业由销售收入的140%调整为50%。加工承揽合同 :由按加工、承揽金额的100%核定征收调整为80%征收。货物运输合同:由按运输收入、费用的100%核定征收调整为80%征收。仓储保管合同:由按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100%核定征收调整为80%征收。
④车船税:货车、专业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由按整备质量每吨72元征收调整为按每吨36元征收,挂车由按整备质量每吨36元征收调整为按每吨18元征收。省财政与省税务联合制定后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⑤征收管理: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其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水、火、风、雹、海潮、地震、火山爆发、瘟疫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社会动乱等社会现象;“职工工资”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应付给职工的工资,纳税人不得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而虚增工资;“社会保险费”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以职工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不包括纳税人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保险费支出。
关键词:稳工资
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度减轻企业负担
政策链接: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和企业诉求,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解读: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人社部门将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企业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度减轻企业负担。目前来看,济宁市已出台如下规定:
①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护航行动”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8〕8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稳岗补贴。
②根据《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37号)要求,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8号)规定的“山东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后继续实施。此外,《通知》要求,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期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持现有社保征缴政策不变,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年形成的社会保险欠费集中清欠,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期间不增加企业负担。
关键词:降成本
土地、物流等用能成本降低,增强本地企业竞争力
用能成本,是给企业减负的大头。去年,位于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的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得到了兖州首个变压器降容优惠。企业原来的变压器容量为2.5万千瓦,每月需固定缴纳基本电费70万元。但目前企业的实际负荷是8000千瓦,高昂的基本电费成为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前不久,兖州区工业经济发展指挥部积极与供电部门衔接,双方协商后决定对百盛生物变压器进行最低降容使用管理,基本电费降至每月38万元。仅此一项,每年可为企业节约384万元。
①政策链接: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市场交易电量规模。
解读:2018年10月1日起,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企业全部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推动10千伏电压等级及以上、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逐步进入电力交易市场。
记者从省物价部门获悉,今年山东省已连续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价7.52分钱,为全省工商业用户减轻电费负担超过86亿元。另外,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执行下限、取消临时接电费、暂免“三余”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每年可分别减轻相关企业电费负担1.2亿元、4.06亿元、15.09亿元;推进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可为企业减轻电费负担15亿元。天然气管输价格方面,今年8月,山东省管道运输的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09元,每年可为全省用户节约气价1.35亿元。
②政策链接:降低用地成本。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带动力强的省重点项目,采取省土地计划专项指标或省市县联供方式予以用地保障。对各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解读: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了解到,目前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重点项目,省政府给予安排专项指标或省市县共同保障。根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足的,可以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对工业等各类产业项目采取灵活方式供地。资金紧张、需要降低一次性置地投入的,项目主体可以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沟通,选择适当的供地方式。
③政策链接:降低物流用能成本。三年内逐步取消除高速公路外政府还贷的国省道收费站。延续现有ETC通行费95折优惠政策,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解读: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了解到,G105金乡县收费站2019年6月30日到期后,收费站将撤除。岚济线济邹公路收费站2015年经省政府批准,收费期到2025年12月,由山东交通齐鲁发展集团控股,应由交通运输厅督促其按时限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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