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金乡8名“光头强”受审

济宁晚报 2018-10-15 09:24 大字

本报记者赵豫通讯员焦囡

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并出售,近日,金乡县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全市首例林业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判决——滥伐林木的8名真人版“光头强”纷纷遭罚款、判刑。

去年12月21日,王磊等人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金乡县胡集镇李楼村村南生产路滥伐林木。经县林业工作站鉴定,所滥伐47株黑杨类杨树总计活立木蓄积为13.6571立方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近日,经开庭审理,在事实证据和检察机关的感化教育下,8名被告人当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自愿承担民事责任,并于庭后及时向法院缴纳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金乡县人民法院支持了金乡县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王磊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王磊、周宇等8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0716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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