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检察院 “五位一体”助力企业发展
为解决企业发展中难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金乡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实际,紧紧围绕“贴身服务、阵地服务、跟踪服务”的工作重点,采取“宣传、教育、预防、调研、监督”五位一体措施,做好为县域工业企业“挂牌跟踪服务”工作,力求为全县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为深入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企业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金乡县检察院多次走访县主要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骨干企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重点企业发展状况,认真倾听企业呼声,征求对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金乡县检察院建立了为重点企业“挂牌跟踪服务”制度,并为鲁特电工、济矿民生、金曼克电气、金人电气等30家投资规模大、上缴利税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发放了法律服务重点企业牌匾。
搭建服务平台,当好“指导员”
为达到为企业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延伸服务的目标,金乡县检察院提出了“三服务”策略。“贴身服务”即该院每位班子成员都明确贴身服务企业,定期到联系的企业调查走访,了解情况,建立重点企业服务档案,实行“个别需求上门服务”、“重点企业重点服务”、“普遍问题专项服务”;“阵地服务”即在选定的30家重点企业设立工作站,明确专人负责,适时走访座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跟踪服务”即针对企业的新投资新项目,成立跟踪服务团队,全程进行跟踪服务,随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发送检察建议,为企业提供有力指导。即坚持侦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办案中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及时分析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提出详尽合理的意见建议,发出《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规范完善管理,消除问题和隐患。同时该院及时总结服务企业发展情况、服务企业宣讲情况、院领导批示办理情况、规范检察工作情况等经验和成效。
提供法治服务,做好“宣传员”
为确保服务企业发展取得实效,金乡县检察院抽调了政治素质好、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组成法治教育宣讲团,深入挂牌企业内部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和思想教育,通过讲解法律、以案说法、赠送法治刊物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违法犯罪危害性,对典型案件进行评析,使企业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免疫力",且能激发企业广大干部职工举报、揭发违法犯罪的积极性。
针对行业的不同特点,金乡县检察院业务部门先后为鲁特电工、济矿民生、如意数码、金人电器等企业举办预防企业职工违法犯罪专题法治讲座。以举办宣传周、法治宣传日、大走访大接访等活动为契机, 组织侦监、公诉、民行等业务部门干警深入到重点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设点为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合法竞争。
建立联系制度,当好“联络员”
为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金乡县检察院制订出台了《为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挂牌跟踪服务”实施意见》,与30家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健全了联席制度和工作研究制度,设立了联络员、明确了联系电话,做到信息互通、共享资源。并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如何拒欺防骗、加强防范、合法经营等重点环节的风险,落实预防企业人员违法犯罪工作,切实提高预防违法犯罪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处置的能力。
通过企业联络员对话,及时解决和处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减少和避免因各种突发事件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随时随地进行检企对话,协助企业向行政执法部门或管理服务部门提出建议,确保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转。定期召开座谈会,找准为企业服务的切合点和突破点,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预防调研,当好“信息员”
金乡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建立信息员制度,实行包保制。即包保检察官为该企业的信息员,积极与企业对接,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根据企业自身的不同特点,围绕内部管理、监督制约、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制定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在企业选聘一名熟悉企业基本情况,能够代表企业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有关事务的助理员,负责企业涉检事务的日常联系,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和情况,协助处理好企业涉检事务。
金乡县检察院组织政研室干警深入到鲁特电工、如意数码、济矿民生等30家重点企业开展预防调研,结合该院近年来查办典型案例发案特点对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在“细”字上下功夫,形成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强化信息员与政研室的互动,信息员在对分包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上的法律疑难问题或涉企案件办理过程遇到的涉及法律适用疑点、难点,要与政研室及时沟通,深入调研,必要时提交院检委会或呈报济宁市检察院决定。
注重打防并举,当好“监督员”
金乡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企业声誉和产品信誉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盗窃、侵占诈骗、哄抢和破坏企业财产和设备,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对阻扰企业生产的地霸、村霸、市霸、路霸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针对企业举报揭发行政执法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吃、拿、卡、要等有损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努力做到“三坚持”,坚持规范执法,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区别对待,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时机和方法,不因办案影响企业声誉;坚持文明接访,将涉企矛盾解决在第一时间。
三年来,金乡县检察院深入企业沟通联络90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3次,进企开展专题法制讲座15次,提出合理化建议48条,受到了辖区内广大中企业主的一致好评。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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