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乡县城市绿线控制规划(2016-2030)》的批复
县园林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金乡县城市绿线控制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金乡县城市绿线控制规划(2016-2030)》,请纳入《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一并组织实施。
城市绿线是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你局要切实维护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到位。要抓紧将划定的城市绿线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城市绿线控制规划的宣传,持续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同时,加大对城市绿线控制执行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城市绿线落到实处。
此复。
金乡县人民政府2017年8月12日《金乡县城市绿线控制规划》公示为改善我县居民环境、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品味,改善城市形象、建设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生态系统。创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诚信蒜都、生态水城。为此,我县委托山东建大景园科技有限公司规划设计研究修编了《金乡县城市绿线控制规划(2016-2030)》。为确保该规划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工作中来,共同监督规划的执行。
联系电话:0537-8719949邮箱:8719949@163.com
金乡县园林管理局2017年8月21日
《金乡县城市绿线控制规划(2016-2030)》说明
一、城市“绿线”规划背景
近几年中国快速城镇化和快速扩张的城镇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和有价值的历史文物造成了冲击,人居环境逐步恶化,制约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生态环境的现状情况,人们对绿地、水域和历史文物等环境因素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二、总则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的范围:金乡县县城,规划四至:北至新万福河,南至南外环,西至大沙河,东至金丰大道。至2030年,城区人口规模为34万人。
2、规划期限
根据《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3、规划原则
(1)衔接性原则
依据《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编制《金乡县城市绿线、蓝线及紫线控制规划(2016-2030)》,加强与总规、绿规衔接。
(2)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护城市河湖水体,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整体协调化原则对各部门、各规划中城市绿地、蓝线和紫线的用地进行协调、避让,合理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
4、规划目标
以《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等相关资料和现状调查及评价为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金乡县城市历史文化特征、河湖特色、绿地景观风貌。将金乡县建设成为:“绿蓝穿插,文物保护并重”的规范化生态宜居城市。
(1)生态化目标: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促进生态保护
通过维护金乡县绿地、河流、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供充足空间,保护与优化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稳定。
(2)人居化目标:发掘历史文化底蕴,提高人居生活质量
深度发掘金乡历史文化底蕴,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丰富金乡人的各个方面,增强金乡人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提高人居生活质量。
(3)规范化目标:合理规范城市绿线、蓝线及紫线,做到有规可依
进一步深化落实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合理规范城市绿线、蓝线及紫线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做到有规可依。
5、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依据《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和《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等相关规划,对金乡县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城市历史建筑、城市河流水域、地表水体等用地进行充分的现状调查,综合考虑各类规划用地和资源环境的关系,考虑各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展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其空间布局与用地规划进行分析、协调:确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用地的空间布局、用地位置、用地范围等,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并提出城市“绿线、蓝线、紫线”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三、城市绿线规划说明
1、城市绿线划定对象
城市绿线是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各类城市绿化用地范围的控制线。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分为5大类,分别是: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因此,本次规划所称绿线是金乡县城区已经规划和建成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化用地的控制线。
2、城市绿线划定原则
(1)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原则——应对快速城市化的客观需求,把城市绿地的现状基础与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治理更好的结合起来,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力求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统一。
(2)生态优先原则——高度重视生态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服务城市建设总目标与绿地系统建设目标下开展工作,强调城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城市绿化空间,形成城市生态绿化网络,创造现代水城风貌。
(3)可操作性原则——城市绿线的划定,必须要有利于城市各类绿地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必须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易于落实绿地建设指标和满足城市绿地建设各种要求。
(4)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不同阶层的需要,保障城市绿地资源最大限度向公众开放,解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高度紧张情况下城市绿色开放空间的落实,切实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
(5)城市绿线规划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的规定。
3、城市绿线管理措施
(1)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面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查询绿线划定信息。
(2)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由县规划、园林局负责监督管理并建立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3)城市绿线范围内规划的各类用地,必须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等标准进行建设。
(4)城市绿线内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占用期满后,占用者应当恢复绿地并按照规定给绿地所有者以补偿。
(5)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于以严格控制。
(6)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采石取土,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四、金乡县城市“绿线”规划实施措施
1、加强宣传,强化规划的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工具,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都了解《金乡县城市绿线、蓝线及紫线控制规划(2016-2030)》,强化包括政府、开发商和市民在内的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舆论监督作用。引起全社会对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工作的高度重视,真正把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建设提高到规划管理的重点工作中来,以保障“绿线、蓝线、紫线”用地的完整性、系统性。
2、拓展投资渠道,加大城市“绿线”建设资金的投入
应加大对城市“绿线、蓝线、紫线”所涉及设施和项目的投资力度,“绿线、蓝线、紫线”发展资金应纳入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按政府投资管理程序执行。
应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国内外社会团体、民营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以各种方式投资参与“绿线、蓝线、紫线”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
3、加强规划与城市“绿线”各相关管理机构的协调,健全和完善所应履行的职能
由金乡县园林局牵头,加强规划与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各相关管理机构的协调,从源头加以控制,有效地落实规划,保障城市“绿线、蓝线、紫线”用地。使“绿线”落实成为“绿地”,使河湖水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从而保证城市健康、文明地向现代化、生态化可持续发展。
附:金乡县城市绿线控制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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