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拿药即报销 用药负担更轻了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有保障

济宁晚报 2021-05-27 08:06 大字

本报记者 万德龙

近日,嘉祥县老僧堂镇的任先生,来到县为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居民窗口咨询高血压门诊慢性病证的办理事宜。

工作人员了解得知,任先生于2021年4月底因为肺部感染在嘉祥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过,5月初拿到住院病历的出院诊断是原发性肺动脉高压、高血压病Ⅰ级(低危)。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济宁市居民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向任先生详细讲解了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及关于高血压的鉴定标准,根据鉴定标准,任先生提供的病历不符合高血压门诊慢性病的办理条件,且门诊慢性病报销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范围内500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报销。工作人员建议任先生享受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的“两病”门诊报销,而参保人在卫生院、卫生室享受“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标准的,一个年度内单纯高血压疾病患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200元,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能到50%。

随后,工作人员帮任先生咨询了他居住地所在辖区的老僧堂卫生院,以最常见的治疗高血压疾病用的硝苯地平缓释片为例,老僧堂卫生院采购此药品的规格有两种,一种是20mg×60片×1盒,每盒售价是5.88元;另一种是20mg×30片×1瓶,每瓶售价是17.40元。高血压疾病治疗初期每次一片,一日两次。一年花费不是太多,如果按照门诊慢性病,花费可能还达不到起付标准,即使办理了门诊慢性病证,实际享受不到医保报销待遇。经过以上判断,任先生的病情非常适合享受“两病”门诊待遇,经过详细解释,任先生愿意办理“两病”门诊备案,事后还表达了感谢。

记者了解到,为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去年济宁市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列为为民办实事医疗卫生改善重要举措之一。自全面落实“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后,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可就近于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内完成备案,当天即可享受拿药即报销50%的“优惠”,让用药负担不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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