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记性!连续醉驾被重罚

济宁晚报 2021-01-06 08:08 大字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处罚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总有一小部分驾驶人酒驾被处罚还敢再次酒驾,殊不知二次酒驾处罚的严重。

2020年9月28日零时许,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途经嘉祥县城中心街迎风路路口时,被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查获,经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8.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查询民警发现,这个李某并非第一次因醉驾被查,2020年 8月21日,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338与国道105交叉路口西200米处时,被经开发区交警大队马集中队现场查获,经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其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再次醉驾。

日前,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破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七干元人民币,同时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本报记者李胜男通讯员孟祥平陈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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