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解纷服务水平 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山东法制报 2020-08-21 00:32 大字

诉调对接是人民法院应用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今年以来,嘉祥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 走出去” 和“ 引进来”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

创新模式多元解纷驶入快车道

“我院不断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的衔接。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电子名册,推动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入驻法院,实现诉调对接平台从单一平面的衔接功能向多元立体服务功能的转变。”嘉祥法院副院长冯勇如是说。

据悉,嘉祥法院对起诉到院的民商事案件,鼓励、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统一编立“诉前调”字号,由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不再诉讼的当场结案,调解成功并申请司法确认或诉请出具司法调解书的当天办结,对调解不成仍坚持诉讼的再转入诉讼立案程序。自6月份以来,诉前调解成功60件,调解成功并申请司法确认6起,调解成功并诉请出具司法调解书 76起。

为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嘉祥法院共建立 5个速裁团队,实行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的速裁模式,对进入速裁程序的案件,坚持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

今年6月份以来,速裁团队结案883件,平均办案周期17.24天,15天内结案率 73%。

便捷高效巡回法庭彰显新成效

2020年6月21 日,被告韩某某驾驶小客车与骑行电动三轮车的任某某发生交通事故,任某某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原告到嘉祥法院道交巡回法庭立案起诉。法官了解到,原告收入本来就微薄,如果再等司法鉴定,医药费无力支撑,诉诸法院只希望尽快得到赔付,以解燃眉之急。

为此,该案承办法官一方面联系被告,原告方属于无责一方,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将极大缓解原告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联系被告保险公司,告知如能依法赔偿,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声誉。通过多次协调工作,被告驾驶人及保险公司均表示愿意调解,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项。

自嘉祥县人民法院道交巡回法庭驻地嘉祥县交警大队以来,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全诉讼过程,交警、 法院、调解组织实现了无缝衔接,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真正的打通了从调解到审判的“最后一公里”。6月份道交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220余件。

司法为民 “1+1”模式跑出“加速度”

7月9 日,在嘉祥县人民法院纸坊法庭,法官王建华和人民调解员李根轩正在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杨某与被告杨某某系父子关系,杨某现有院落两处,分别由原、被告经营生意所用。今年4月份,两人因宅基使用、房屋过户等问题发生纠纷,杨某诉至法庭。

纸坊法庭接到案件后发现双方系父子关系,当日调解员便将案件双方当事人通知到庭,耐心询问案件事实,并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原则,主张权利解决问题的同时,积极疏导对抗情绪,以亲情出发,换位思考处理问题。随着调解员和法官清晰而富有逻辑的释法析理,春风化雨般开导,双方当事人深受启发、感动,逐渐缓解了“剑拔弩张”的对抗情绪。为更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法官与调解员多次到当事人争议的现场查看,通过20余天的调解工作,为该案双方当事人找到了解决争执的办法,双方现已握手言和。

嘉祥法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将“事了”前置,以“案结”为标、“人和”为本,将调解员嵌入审判团队,法官和调解员一一对应,形成“1+1” 模式,让法官指导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即便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也更有针对性,提高审理效率,缩短审理期限,实现“1+1>2”的效果,让当事人充分体验到了司法的温情、便捷和高效。屈庆东孔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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