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交警大队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嘉祥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四个环节”,大力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抓好宣传教育环节。该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客运站、执勤点及窗口单位采取悬挂横幅、播放宣传光盘、展出宣传版块等形式,大力宣传客车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定期安排民警深入各个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客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要求驾驶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时刻做到谨慎驾驶、平安出行。并要求客运企业要坚持做到安全教育常抓、车辆安全常检、事故警钟常鸣。
抓好日常管理环节。该大队组织民警不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检查客运单位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导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根据车辆源头化管理的要求,及时掌握驾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的车牌和车型、年检和年审情况、所有权关系、肇事和违法记录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引导,同时监督客运企业、车主、把好车辆日检关、出站关,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抓好车辆隐患排查环节。该大队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对所有客运车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制动、方向、灯光系统、GPS定位以及轮胎磨损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及时进行维修或整改,对于安全技术性能明显不良,灭火器等必备的安全设施不全或失效的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始终保持客运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抓好落实违法抄告环节。该大队要求各中队严格落实联勤制度,加强巡逻执勤。在主要路口设立执勤卡点,充分利用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依法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坚持做到未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不放行,未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未教育司乘人员不放行,处罚不到位不放行。对发现同一客运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接通告其相关客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整改。以逐步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长效管理机制。
通讯员孟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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