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6家单位被确定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
本报嘉祥讯(通讯员宫亚亚)为贯彻落实省、市“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工作要求,切实打造社会公认的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保障嘉祥县人民食品消费安全。嘉祥县食安办根据省、市食安办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供货商、食品经营店进行了“食安山东”的申报。
经过县局的初级审查,市级专家组的中期检查,省级检查组的最终复核评审,嘉祥县共有6家单位(店)被确定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在省食安办制作了“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牌并发放至各市食安办后,县食安办在第一时间将其发放至被确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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