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金昌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金昌日报 2020-07-23 08:34 大字

永昌县、金川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改革,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的的社会参与度,根据《金昌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金医保发〔2020〕5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聘任马翠芳、李伟欣等10名同志担任金昌市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现予公布。

附件:金昌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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