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堡法庭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金昌日报 2019-11-27 09:10 大字

本报讯 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河西堡法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在法庭工作人员悉心调解下,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李某与王某系楼上楼下邻居,李某购买新房后在装修期间因疏忽,忘记关闭卫生间水龙头,水溢出卫生间导致住在楼下王某的房屋受损。事发后,该小区物业公司曾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21000元。河西堡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对损失的财产通过装修公司进行询价,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5000元。

法官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为了规避风险,维护邻里和谐,要妥善管理好自家物品,以免给他人造成损害,引发社会矛盾。(王国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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