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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加大对破坏祁连山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

西部商报 2017-08-08 06:53 大字

祁连山秋日风光 新华网

(记者 樊丽) 8月7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对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以及甘肃省集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通报。

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

针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问题,甘肃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全省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将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药、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二是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研究,加大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各类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三是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协助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健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四是充分利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专项行动,通过“两联系 两促进”“保民生 促三农”等专项活动平台,促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亮介绍,检察机关将结合林区分院和矿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平台的作用,通过健全内部涉案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破坏祁连山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合力,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争取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良好效果。

立案查处渎职犯罪案件7件16人

在发布会上,省检察院还就集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通报。据悉,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甘肃省检察院共立案查处涉及环保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16人,共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340余亩,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和养殖场10余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480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6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00余吨,完成覆土11.65万方,种植树木35000余株。

据甘肃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冰如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以祁连山环境破坏重灾区张掖为重点,同时扩展至兰州、武威、金昌、酒泉等地区,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精准部署。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摸排各类案件线索5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8件.其中主要涉及林业部门11件,环保部门10件,国土部门7件,行政机关整改3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

明察暗访 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另据介绍,2017年7月,甘肃省检察院“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金昌、武威、张掖三地检察机关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金昌、武威、张掖三地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祁连山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发执行。武威市检察院成立了4个办案组,对祁连山生态保护、环境破坏、土壤防治等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深入祁连山实地勘察走访自然保护区内的9个采矿项目、22个探矿项目、7个水利设施、8个旅游项目存在的问题;金昌市检察院集中赴永昌县调取自然保护区内18个采矿类项目、3个水电开发项目、1个旅游开发项目的工作资料,同时安排专人从发改委、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调取审批、履职资料,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召集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会商座谈;张掖市检察院全力投入到市委、市政府针对祁连山环境问题开展的“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之中,深入到辖区祁连山腹地摸排生态环境问题31次,发现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等问题89个,并对辖区内6个重点问题进行督查,全部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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