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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省纪委通报6起中秋国庆期间典型案件

兰州日报 2015-01-16 15:51 大字

【本报讯】1月15日,省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6起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白银市靖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款购买购物卡1117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党委书记、理事长张世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金昌市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次用公款聚餐消费66421元。党委书记、理事长周安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庆阳市正宁县新型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试点办公室组织农技员赴庆城等地学习,虚开发票报销相关费用17120元。正宁县农牧局副局长赵鹏程、县果业局副局长牛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财政局税政股股长郭从军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庆阳市庆城县残联虚开发票套取现金28866元,私设“小金库”。副理事长柳正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陇南市康县财政局农发办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金额19324元。农发办主任王巧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陇南市康县档案局局长马耀明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12674元、公款报销个人费用8881.5元。马耀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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