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中佩、陈永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与被告赵中佩、陈永霞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302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途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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