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公告

甘肃经济日报 2020-12-18 00:42 大字

投保车牌号为030447等34辆车辆的所有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使用人等相关权利人:

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我公司发现你们在向我公司投保车辆保险过程中,存在伪造、变造相关投保材料的行为,严重违反如实告知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相关约定,严重侵害保险人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我公司决定解除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因我公司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解除合同告知书,现公告送达,我公司与你们签订的保险合同自公告之日全部解除,对于解除保险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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