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本报讯(实习记者王玉龙)记者近日从金川区教育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金川区教育局会同区工商局、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对象为针对青少年儿童开展文化补习,在教育、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注册的和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及个人。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第二阶段集中整改,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通过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办学条件且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已具备办学条件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要督促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取得合法的办学资质(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领取了教育咨询类营业执照而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培训机构开展等级考试及竞赛和未按审核备案内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对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区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清理规范。违反规定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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