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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今年“3·15”宣传咨询活动昨日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举行—— 通信服务、房屋中介成投诉“重灾区”

兰州晨报 2016-03-16 09:09 大字

3月15日,省市工商、质检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和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 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裴强 摄

兰州晨报讯(记者刘有中 王钊)3月15日上午9时30分,由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以及兰州市工商局主办的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东方红广场启动。在当日的活动中,通信服务、伪劣商品、保健品虚假广告、房屋中介、房产纠纷成为消费者现场投诉的热点问题。

工商人员现场为消费者

传授“辨假”知识、提供维权服务

当日上午9时许,省、市工商部门、消协的工作人员刚刚搭好咨询台,台前便围满了前来投诉、咨询的市民。兰州晨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咨询台最北侧的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上,摆放着假酒、假洗发膏、劣质插线板等假冒伪劣产品。来自兰州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展示台前,为消费者传授如何“辨假”的知识。

“购买酒类产品,首先要仔细观察酒瓶的外包装,一般假酒的外包装都是劣质材料所制,无论是手感、观感都很明显。”兰州市工商局消保科一位工作人员拿着一瓶假酒向围观的消费者介绍。

据其讲,目前,一些不法商贩在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时,往往都会使用与正品极为相近的商标与外包装,消费者稍有疏忽,便很难辨别出其中的差别。采访中,一位消费者提着一瓶疑似假酒前来投诉,兰州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初步辨认后,当场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以及酒类商品管理局取得联系,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

现场无法解决的案例

全部登记在案进行调查

当日下午,记者从甘肃省工商局了解到,当天全省各市州、县区的工商、消协、质量、卫生、食药监部门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甘肃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消协等部门将现场无法解决的案例记录在案,随后逐一为消费者解决。同时,在2016年,工商部门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消费侵权案件将出重拳整治,包括对房地产、通讯石油等重点领域的约谈、处罚、曝光。其次,加大对重点商品的抽查力度,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曝光公示。

据统计,当日,在东方红广场主会场,共发放15类宣传资料近2万份。省、市、区工商、消协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61件,接待咨询1300余件。

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涉及快递货物丢失,供热站温度不达标,保险公司理赔员不履职,保健品公司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汽车4S店和中介公司乱收定金,美容损伤,以及服装质量、儿童玩具质量、网购净水器质量等。

活动现场

维权案例选摘

案例一:买了问题车 出事无人管

市民李先生向现场的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人员投诉,2015年,他购买了一辆SUV,却在行驶了2万余公里后发动机出现问题,当他上门与4S店协商时,4S店却称这是由于驾驶不当所造成的,不予处理。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登记,随后将进行调查。

案例二:快递不翼而飞 市民无处索赔

市民安女士向省消协工作人员投诉,不久前她从金昌向兰州寄送了17件快递,但是到兰州后却发现其中两件不翼而飞,当找到快递公司时,对方却置之不理,也不予赔偿。省消协的工作人员对安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登记,随后将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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