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好心帮忙手指砸伤打官司二审获赔万元

兰州日报 2010-03-11 06:31 大字

【本报讯】 运输司机朱某在帮助收货公司卸货时,意外砸伤了手指,原本希望收货公司能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但却屡遭拒绝。无奈之下,朱某一纸诉状将收货公司告上法庭。由于朱某对一审判决不服,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3月9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后依法改判。

现年43岁的朱某是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的一名司机。2008年9月6日,朱某依约按照某公司要求,将钢板运至该公司厂区内,朱某帮助该公司工作人员在钢板中间垫木板时,不慎被钢板砸伤右手食指。随后,朱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朱某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对方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但遭拒绝。于是,朱某将该公司告上了安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司机与该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帮工关系,故判该公司承担朱某医疗等费用5500元。

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与该公司形成了义务帮工关系,朱某在卸货过程中受伤,该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诉讼法》之规定,判令当事公司一次性给付朱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万元。

新闻推荐

假系安全带应付交警检查出租车司机安全驾驶意识淡漠

在近期的一次全市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在城区盘旋路十字、金昌路北口、南关十字、西关十字和西站十字,短短三四个小时,就查处出租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206起,出租...

金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金昌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