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的垃圾山

山东商报 2019-04-04 10:01 大字

垃圾山气味难闻至极,平时还尘土飞扬,严重影响了周围村民的生活。垃圾山气味难闻至极,平时还尘土飞扬,严重影响了周围村民的生活。位于<a href=济南市章丘区与历城区交界处的建筑垃圾山">位于济南市章丘区与历城区交界处的建筑垃圾山一片十多亩的耕地上,堆满了“一房”高的建筑垃圾。这座“垃圾山”位于济南市章丘区与历城区交界处,紧挨着青银高速公路,属于章丘区龙山街道付家村的土地。

付家村村支部书记说,村民自行将这片耕地外租,承租方将其做了建筑垃圾场,村里并不知情。出租土地的一位村民表示,当时来租地的人只是说要存点土,不料他们倒的是建筑垃圾。章丘区渣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去现场查看,相关情况正在核查,并且已给龙山街道办事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龙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回复本报称,不管是否能找到承租方,办事处都将在清明节前后把垃圾先清运出去。文/图记者王远

村民反映建筑垃圾堆成山

“这座垃圾山有四五年了,也没有人管管”。历城区唐王镇于家村村民于先生向本报反映,该村向南大约几十米处有一座垃圾山,“一刮风就有很多土,气味也很难闻”,严重影响了村民生活。

4月3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见到了这座“垃圾山”。“垃圾山”高出周边田地约有三四米以上,面积大约有十多亩,周边是农田和田间小路。“垃圾山”大多为建筑垃圾,废旧的渣土掺杂着废弃的砖块、水泥板、玻璃、塑料管子、保温层材料等以及大量的塑料袋。“垃圾山”突兀而出,与周边平坦广阔的麦苗地相比显得格外扎眼。“垃圾山”上方并无任何覆盖物,周围斜坡上还有几处垃圾燃烧后的黑色灰烬,空气中还能闻到物体燃烧后残存的气味。

“垃圾山”东边有条小路,垃圾经由此路运来。走在小路上,厚厚的尘土没过鞋底,路的两边也堆满了建筑垃圾。“车在这条路上一走,尘土飞扬。”于先生说,“垃圾山”就是村里的“粉尘发射地”,“太脏了,附近菜园里的菜叶子上落了一层土”。

沿着小路向南走十几米是青银高速公路,公路旁有一方蓄水池。再向南走,穿过青银高速的涵洞就是章丘区龙山街道的付家村。于先生表示,这条小路也是于家村通往付家村唯一的路。

所在位置原来是耕地

在付家村,有村民告诉记者,付家村位于历城区和章丘区交界的地方,向西与历城区唐王镇的周家村连着,向北越过高速公路是唐王镇的另一个村庄——于家村。“垃圾山”所在的位置原本是耕地,而耕地归付家村集体所有。

在付家村街道上,记者碰到一位在街边闲坐的老人。据老人讲,那处耕地早先是全村最凹的地方,一下雨,水都流向那里,但并不影响耕种。“那些垃圾现在有一房高,水都流不过去了,幸亏高速(方面)建了蓄水池”。

关于垃圾场的存在时间,于先生告诉记者,“起码有四五年了”。据他了解,每天下午5点以后,就有大卡车来倒垃圾。“专门有人在那里收费,有两个推土机在那里负责平整垃圾。卡车倒了垃圾,推土机就平整清理,好让下一辆车上去倒垃圾。”至于倒一车垃圾具体收取多少费用,收费的人是什么身份,于先生表示也不清楚。

在现场,记者并没有看到推土机的身影。不过记者发现,现场有黄土掩埋垃圾的痕迹以及可供大车通行的斜坡路。

在垃圾场存在的时间上,一位付家村村民的说法与于先生的说法并不一致。该村民告诉记者,“垃圾山”是去年6月份出现的,“晚上拉过来的,半个月的时间,拉来一大堆,比房子还高”。还有一位付家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村民把地租出去,“(每亩)一个月收一千二三百块钱,可能当时村里也不知道”。

村支书表示系村民自行外租

“这里原来是庄里最矮的地方,但不耽误种庄稼。雨季淌水,一般都会流到高速公路方面修建的蓄水池的位置。”付家村的村支部书记任绍银说,有两户村民的地属于高速公路征地,有正规手续,并且蓄水池已经建好。

垃圾山所在的地方“原来是耕地,这是肯定的。”任绍银说,耕地被村民外租的事情,村里并不知情。“如果提前知道这个事,肯定不会让当垃圾场,这也算是改变了土地用途”。据任绍银介绍,垃圾山所在耕地牵涉到付家村六七户村民的约十五亩耕地。

据任绍银掌握的情况,垃圾山是去年春末起来的,“就在麦收前后”。任绍银说,好多村民都向村里反映这个事儿,“垃圾山”还着过几次火,他“光是去那里灭火,就去了好几回”。

记者联系到一位将土地租出去的村民。该村民告诉记者,地是他母亲去年租出去的,“大约就是在去年这个时候,有一年了”,当时租地的人对他母亲说,“只是想在地里存点土”。他母亲考虑那个地方地势低洼,正好存点土垫一垫,好种庄稼,“不成想他们倒的是建筑垃圾”。该村民表示,现在承租方已经联系不上了,他家在那里有六亩多地,承租方当初承诺的每亩地1300元的租金也没有兑现,“一共只给了3000元”,承租方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街道办事处称将尽快处理

任绍银表示,村里也没有办法,村民自己租出去的地,“这是村民个人行为,村里也不知道租给了谁,是谁存放的垃圾也不清楚”。任绍银希望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4月3日上午,记者联系了章丘区渣土办。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去现场查看,相关情况正在核查,并且已经给龙山街道办事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4月3日下午,龙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付家村耕地上存放建筑垃圾的情况,办事处前期已经做了调查,土地系村民个人外租,并且村民对办事处反映说,在给了第一年的租金后,承租方已经联系不上了。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能不能找到承租方,街道办事处会于清明节前后将耕地上的建筑垃圾先行清理出去,“这几天,我们办事处就着手清理建筑垃圾,并做好村民的工作,采取蹲点等多种形式找到承租方”,彻底解决该问题。

记者查询得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十一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中有一项为: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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