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向济南市移交第十四批51件转办件

济南日报 2018-09-06 11:58 大字

本报9月5日讯(记者 王鹏淇)9月5日9时10分,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南市移交第十四批转办件,共计51件(重复举报件1件),其中来电47件、来信4件。截至目前,济南市共收到转办件841件。第十四批移交济南市的51件转办件中,涉及历下区4件、市中区8件、槐荫区5件、天桥区9件、历城区7件、长清区4件、章丘区1件、济阳县2件、商河县1件、高新区6件、南部山区2件、市城乡交通运输委1件、市环保局2件、市规划局1件、济南供电公司1件(1个案件涉及“一案四交”)。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62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7个、大气污染问题12个、油烟污染问题11个、扬尘污染问题6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垃圾污染问题3个、固废污染问题5个、噪声污染问题14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2时12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区县、管委会和部门查处。

督察进驻期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10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1-58532647,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6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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