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我局辖区下列卷烟零售户,因擅自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并且在我局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现予以公告,公告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章丘区烟草专卖局2018年8月10日
新闻推荐
章丘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专。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在这里可以学知识,拿文凭,交朋...
章丘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章丘,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