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3个村实施冻结另有1个项目启动征收

济南日报 2018-08-09 12: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文忠)记者从市城市更新局获悉,因旧城(村)改造需要,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圣井街道办事处3个村实施冻结。

根据“章建旧改冻字2018[30]号”、“章建旧改冻字2018[31]号”和“章建旧改冻字2018[32]号”冻结通告,章丘区对圣井街道办事处西姚村、孟家窝村、东姚村各自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实施冻结,冻结期限均为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5日。冻结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1、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房屋的析产和过户以及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4、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区居民应征入伍、服刑和被劳教等原因注销冻结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5、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在此之前,章丘区政府还发布“章征告〔2018〕6号”征收决定公告,对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为:东至绣江河、西至西护城河、南至大桥路、北至文化路规划范围内及东南隅、西南隅、东北隅、西北隅、东关南五村村域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和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构(筑)物;东至绣江路、西至太西路、南至大桥路、北至文化路规划范围内及太平村豆家庄、时家园,三星村赵庄三个自然村村域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和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构(筑)物。征收实施期限为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9月2日,征收补偿签协议期限为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8日,搬迁期限为2018年8月19日至2018年9月2日。征收补偿按照《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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