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打造“智能检务”检察在线
“数据大脑”:打造智能检务
“一些职务犯罪案件如果无有力线索,很难让嫌疑人开口供述。”该院反贪局副局长高潮说。去年,该院技术科人员收到反贪局送来的一部全部信息被删除一空的手机。在该院办理的李某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中,李某某坚称自己与行贿者是朋友关系,查询双方的各种消费记录,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有大额金钱来往。
技术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提取、恢复,发现了一条早在半年多前已经被删除的短信“主任,方便袋内有2万元,给你请客用,拜托。”以此为突破口,办案人员成功击溃了李某某的心理防线,在审讯中,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收受贿赂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其收受贿赂10万余元。
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凡涉及手机、计算机等电子证据,首先按程序委托技术人员搜集、恢复、固定并分析电子证据,及时为办案部门提供可靠证据,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仅去年一年,就提供电子证据59份。该院反贪局局长王长江介绍说,信息化与办案的结合,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全面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依托同步录音录像中心,实现对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过程的不间断录音录像,并在全省首先引进同步录音录像智能光盘存储系统,改变了以往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存储、使用、管理混乱的情形。重点打造高标准的的数字检务中心,集中整合法庭庭审、远程询问、远程视频接访、电子卷宗、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等11项核心功能,成为智慧检务“大脑中枢”。
引进4G网络传输押解车,升级高清安保系统,配齐配足侦查设备,建成电子证据、法医、视听资料三大实验室,开展网上线索分析、立案把关、辅助办案117件次、开展电子取证83件次。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章丘检察院接访室已与5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实现音视频互联互通,减轻了劳累奔波之苦。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勇说:“检察工作要为人民群众服务,我们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办案质量,为检察工作发展腾飞插上了‘金翅膀\’。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发挥信息化的引领作用,实现工作理念、机制、模式的全面创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说。 (记者殷玉国 通讯员郑婷)
在山东全省率先使用案件质量预检系统,有涉检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网上流转和网上监督;在全省首先引进同步录音录像智能光盘存储系统,打造高标准的的数字检务中心,集中整合法庭庭审、远程询问、远程视频接访、电子卷宗、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等11项核心功能,成为智慧检务“大脑中枢”。近年来,章丘区人民检察院以精细、精致、精益、精彩为目标,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为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服务的方式和途径,依托大数据打造“智能检务”,实现了对检察工作的精准化管理和无缝隙监督。
案管“机器人”:提高办案质量
“共发现7个问题”“犯罪嫌疑人情况→姓名、单位名称、中文姓名之前、姓名之间不能有空格、横线等符号,字母一律为大写”“犯罪嫌疑人情况→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填录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证件号码\’统一填写身份证号……”近日,这些文字出现在章丘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小王的电脑屏幕上。“这些是我案卡填写中的格式错误,怪我粗心大意,幸亏被它检测出来了”,小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小王口中的“它”,就是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刚刚投入试用的案件质量预检系统。
案件质量预检系统客户端安装在办案人员的电脑上,在开机时自动启动,实时监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对录入的案卡信息、文书制作情况进行规范性审查,对不符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的情况及时预警,变传统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
“案件质量预检系统是我院与软件公司合作研发的,随着功能的不断拓展,该系统还将实现工作量统计和办案大数据分析等功能,自动生成客观科学的检察官办案绩效,对落实司法责任制具有积极作用。”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雪梅说。
案件质量预检系统只是该院智能化应用的缩影。章丘区检察院大力强化智能科技辅助办案作用,实现了办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该院所有涉检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网上流转和网上监督。应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来,该院排查出的风险点,由2015年的64个降为2016年的26个,规范化办案水平全面提升。用远程会议视频系统商讨案件案件质量预检系统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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