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走向“集成”,济南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块“石头”,就是公布实施月余的《济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激起了美丽的“浪花”。
眼下,农业农村的集成改革正在成为济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随着各项改革步入深水区,济南大胆创新,敢为人先,以“人”为核心加快推进城镇化,全方位为乡村振兴赋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改革进入系统集成新阶段,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和省会标杆。
土地经营权入股资源变资金 村民成“股东”
9月21日,山清水秀的历城区港沟街道芦南村,漫山遍野的红山楂已经挂满枝头,一座座现代化智能温室大棚内,西红柿、辣椒、苦菊等无公害蔬菜长势喜人,村里打造的云台山田园综合体项目进展顺利。很难想象,这里曾是有名的自然灾害村、贫困村。
每天早上,刘进兰都会准时进入村里的温室大棚,和她一同前往的还有十几名同村村民。和土地打了半辈子交道,刘进兰对种菜早已得心应手。“农民还是喜欢和土地亲近,在这工作离家近,每月还有2500元收入,算是‘美差’。”刘进兰说。
这得益于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近年来,济南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研究制定《济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在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开展试验,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历城区作为有城有乡、有工有农的城乡融合发展典型区和先行区,自获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来,围绕农民有偿退出农村权益搭建起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大胆探索土地流转方式。
66岁的历城区港沟街道芦南村老支书王元成对此深有感触。“2013年村里成立了芦南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全体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为了‘股东’。”2018年,该村又成立芦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全村资源、资产和资金进行重新合理配置,采用承包、租赁等方式,面向社会统一招商,通过合作社与企业联动经营,每年村集体能增收300万元,实现了资源变资金、村民变股东的转变。
一证保三权农民变市民 原有权利不变
金秋时节,商河县龙桑寺镇史家庙村金盆地家庭农场里丰收在望:500亩的红高粱正在灌浆,一串串高粱穗粒饱满,长势喜人。一旁,12块标准鱼塘的上百吨鱼苗也即将出塘。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可得性,商河县在全省率先试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从我回乡创业开始,政府给了很大的帮扶。”农场主人史益民说,金盆地家庭农场的银行信用等级被评为“A”,让他们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得益于这个信用评级,我们很顺利地在银行办理了一笔3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商河县入选全省10个“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之一,重点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为全省乡村振兴摸石探路。
同时,在商河,要进城落户的农民如果想继续保留村里的宅基地、承包地和村集体收益权,只需持有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就能“一证保三权”。“‘进城证’保证了农民变市民后,原有各项权利不变,不用担心家里的土地和老宅会被收回。”商河县农业农村局产权科科长王慧敏介绍,按照规定,转户后的村民还可同等享受教育、住房、参保、创业等各项城市待遇,如果农村政策与城镇政策交叉重叠时,可自行选择。
“商河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项目,围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聚焦乡村振兴中人、地、钱等资源要素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商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卫东表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集成,实现乡村振兴改革的叠加效应。
(济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牛伟密王铮 王静静 杨璐)
专家点评
生产要素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基础
济南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孙庆珍:城乡融合的关键,是让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能够在城乡之间进行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生产要素最主要的就是人的要素、土地的要素和钱的要素,在人的要素方面,通过一些激励机制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来吸引人才自由流动,让人才下乡。通过土地的流转,不断增加集体收入,让土地这个沉睡的资产活起来。”
济南市这些年在乡村振兴方面推出了大量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上,在山东省,济南市走在了前列。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下一步发展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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